第三十章 十年之后
第三十章 十年之后 (第1/3页)
转眼间,十年的时间匆匆而过。
在这十年里,发生了许多事情。殷正心剿灭了琼明县的匪患,清理了多年的积压旧案,甚至还平反了几件冤案,时人称之为青天。朝中也有门路,三年考评为上,升了正六品的通判。
所谓通判,可以理解为副知府。
通判与知府同领府事,职掌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审理等事务。各县公文,知府须与通判一起签押,方能生效。通判还有权监督和向朝廷推荐本府官员,如果知府不法,通判可以奏告朝廷。有战事时,通判负责筹办钱粮,催收经制钱和总制钱。
殷正心升了通判之后,赶上一次金帐犯边,作战有功,被保举升为右参议。
不熟悉儒门官职的人大约不太明白左右参政和左右参议是个什么官。
这些都是布政使的下属官员。布政使掌管一州的政务,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并分管粮储、屯田、军务、驿传、水利、抚名等事,左右参议一般是正四品,左右参政则是从三品。
知府也是正四品,在诸多正四品的官员里,当属知府权力最大,毕竟是总掌一方,是一府之地的一把手,管着方方面面,是地方主官。而参政、参议属于布政使的辅官,各自分管一个方面,参议虽然和知府平级,但实权上多有不如。
当然了,知府只能管自己一亩三分地上的事情,到了其他地方就不好使了。参议的职权则覆盖全州,只要是与自己分管的事务有关,便都能说得上话。
就如道府的分堂辅理和副府主,品级相当,可一个是纵向条条上的,一个是横向块块上的。
所以这个升官也在情理之中,从来就没有知县直升知府的,都是要绕几个圈。
而且殷正心的年纪摆在这里,而立之年就能位居四品高官,已经实属不易,这意味着有生之年做个总督不成问题。
殷正心这个右参议主管军务和抚名,仍旧是负责剿匪,不过这次变成了全州范围的剿匪。
这也多亏了齐玄素提前修改命格,按照殷正心以前的命格,他这辈子做到通判一级差不多就到头了,再做参议,那就是福薄,要不了几年就得病死在任上。
殷正心一再进步,太平教的暗中发展也没落下,走私下结社的路数,已经有教民四万余人,以琼明县为中心,遍布周围二十三个县。
另有黄巾军百余人,这些人大多都是正经军士,只因卫所废弛,不堪上司剥削,所以才落草为寇,或是成为流民,被齐玄素一一收编。
在殷正心的运作下,这些人还有官身或者编制。
按照规定,一府大概有六十名捕快和六十名快手,这是指有编制的“经制正役”,而一个正役外出公干,要带两个副役,每个副役又要带上他的“帮手”,这样算来,实际上是一支千余人的庞大队伍。
齐玄素便将部分黄巾军隐藏在这千余人里,部分黄巾军编入了麾下营兵之中,剩下的少部分则以江湖人士的身份在外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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