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都有偶像

    第九节 都有偶像 (第1/2页)

    自从有人发明了“追星族”这个名词,用以专指将歌星明星作为青春偶像的青少年之后,舆论传媒对这个“族”的谴责也随之加剧。讽刺性的漫画、小品、打油诗时时在报端出现,若干资深训导师还发了些危言耸听的宏论,大有将其实为数有限、相对比例尤其有限、“发烧”为时也必将有限的这一些少男少女视作祸国殃民之源的意思。出现在银幕荧屏上的追星人物,几乎清一色地设计成了丑角。

    我可真为这些小朋友们叫屈。

    如果不是遗忘,更不是有意掩饰,谁在年青时没有自己的青春偶像呢?你可能也曾拥有过追星的热情,只不过你同时又拥有很强的自控能力,不将那热情膨胀为狂热和痴迷而已。

    我想提醒一下那些忘却了自己也曾有过幼稚的人:你爱读名人传记,你的偶像不就是那一个或者那一群名人吗?你的案上、床头、笔记本中、小皮夹子内页珍藏着不知道从哪里剪了下来的一个头像、一袭侧影,这难道还不足以证实你已经有了自己的偶像?你在众多的任教老师中,独独对某一个老师的课最钟情,专心致志且不说,到后来连老师的说话腔调、老师的走路姿态、老师的头发式样,你都在不知不觉中模仿了起来,你这不是把你的青春偶像定位到了这个老师的身上去了吗?你或许还曾暗暗注意过你的一位邻居,或者是高年级的一位同学,也可能是你的一名亲戚,你确认他(或者是她)是你遇到的人中最有魅力的一个,你喜欢他(或她),暗暗把这个人当成你的榜样,或者是理想的爱人,纵然因为小小年纪的你或者自尊或者自卑而无有任何行动,但是在你的心中,这个人不已经成了你的青春偶像了吗?至于你爱好物理,立志当个“居里第二”;你喜欢足球,于是崇拜贝利;你会吹横箫竖笛,常跑老远去听陆春龄的笛子独奏;你偏爱江南丝竹,所以也曾有过如同现在的“追星族”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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