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袋鼠之邦

    第一节 袋鼠之邦 (第1/3页)

    二月初,上海春寒料峭,最低气温还常在零度以下。我是勉强脱下了滑雪衫,穿着厚厚的两件毛衣登上飞机的。第二天一早到达澳洲,却是单衣单裤还热得满头大汗。几个澳大利亚朋友在悉尼机场欢迎我们,清一色的短袖衫短裤连衣裙,俨然是夏季酷暑的装束。呵,我这才不仅是从理论上,而且是真正地从感觉上体会到了,我已经来到了赤道另一边的南半球。

    南北两半球的季节正好相反。据说二百年前,当第一批英国移民乘船来到澳洲大陆时,这一强烈的季节反差就曾使他们诧异不已。有个移民在寄回英国的家信中这样写道:

    “实在太令人惊讶了,这个神奇的地方:圣诞节居然不在冬天而在夏天,大树光掉皮不掉叶,而动物们不是走的却是跳的!”

    澳洲的确是一片具有鲜明个性的土地。除了每年年初是夏天而不是冬春之交这一点迥异于欧洲大陆之外,那“光掉皮不掉叶”的桉树遍布整片大陆的景象,那“不是走而是跳”的袋鼠大批出没于丛林之中的生态特点,也是其他地方所没有的。

    我曾随一位澳洲朋友去远离悉尼四百公里的北部山区访问。我发现沿途所见的树木,无论是兀立于牧场原野中的独木,还是绵延数十里望不到头的丛林大树,竟几乎全是桉树。那桉树粗壮高大,在丛林中的挺拔俊秀,在旷野中的则枝桠多而壮,望去郁郁葱葱的。有意思的是它们从夏末秋初就开始换皮,深褐色的旧树皮一片片一条条地剥落下来,露出青白包的新树皮,要到次年的春末夏初方才换毕。因此,差不多是整整一年之中,尽管它因为是常绿乔木而绿叶常俘,但它的主干和分枝看起来却总是斑斑驳驳、破破烂烂相的。不知其规律的人会以为它们害了病或许要枯死了,而实际上它们却是在生机勃勃地更新着自己!

    二百年前的澳洲只有数量不多的土著部落活动在沿海地区,整片大陆除了中部的维多利亚大沙漠之外,便是那由桉树组成的密密丛林。一七八八年,被当时的英国政府押送至此的一千五百多名流放犯成了开发这片处女陆地的第一批移民。艰难困苦是可想而知的。许多早期的澳大利亚文学作品描写道:板结的土地坚如顽石,一镐掘下去只能挖出一个小小的窝儿;遍地荆棘,人们常常在丛林中迷失了方向,活活饿死。著名的纪实性长篇小说《生活便是如此》中,就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因为去采草莓迷了路结果死在丛林深处的情节。而那些蓬勃生长着的桉树,则不但木质坚硬,极难砍伐,而且由于含有丰富的桉油,干旱季节在阳光的强烈照射下又常常会自燃,引起毁灭性的丛林火灾。大火无情地吞噬着一切:人、牲畜、还有辛辛苦苦营建起来的树皮小屋。逃离了火灾地区的幸存者们不得不一切从头开始,有的则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几乎在所有的地区历史博物馆,都可以看到那些当年流浪者的画像和照片。他们瘦骨嶙峋,衣著褴褛,有的在空漠的田野里踽踽独行,有的枯坐在丛林深处的小溪旁歇息。一个背囊、一个盛水煮食的洋铁罐、一只小小的食品箱,就是他们的全部财产;而伙伴,则是一条忠实的狗而已。

    澳大利亚人爱养狗,就自二百年前始。养狗的目的当然有了变化。当年是伙伴,是助手;现在除了乡村尚有牧羊狗、看门狗之外,城市居民却大多豢养那种专供观赏嬉戏取乐的叭儿狗之类了。不过许多叭儿狗也兼看门之职,看见生人,吠叫起来也挺凶的。澳洲朋友告诉我,遇到这种情况,不必怕,只要对它说:“喂,别这样喊叫,你是一条好狗,很好的狗!”它也就闭,上嘴了。我试过好几次,果然。叭儿狗看来特别喜欢人家拍它的马屁。

    在处于悉尼与墨尔本这两大城市之间的一个小镇东端,有一座为狗而建立的纪念碑。我慕名前去探访,只见那碑不高,底座是花岗岩,岩上用铜铸成一个食品箱,上了锁的,箱上坐着一条狗,也是铜铸的。那狗昂首挺胸,稳坐不动,看不去倒颇有点英雄气概。导游向我解释道,这座碑是纪念一条一百多年前的狗的。据说那时候这地方是一片丛林,人们生活艰辛,食品奇缺。食品就是生命。这条狗的主人每逢外出,就要吩咐它看守自己的食品箱。而这条狗又极其忠于职守,一得令便跳上箱盖,死死守住,直至主人归来方才跳下。我听了这个故事大为感慨,也跟别的旅游者一样,站到碑下跟这头死死守住食品箱的狗合影留念。我想,澳大利亚人为狗建碑,显然是要后代人永远牢记当年开拓者所度过的艰难时日。这座狗碑,是澳洲开拓历史的记录呢!

    澳洲的开发也有中国人的功劳。十九世纪中叶,有人发现此地蕴藏有丰富的金矿。大批淘金人拥来,希望在这片看似荒漠的土地中寻找摆脱贫穷的出路。白人从欧洲来,黄种人从亚洲来,移民数骤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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