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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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巴,定然早早的翘到天上去了。
“是是是,阿绝最聪明了。”离歌昧着良心回答。
反正她良心也不会痛,当然,她也没我那个东西。
“那当然啦,想当初,我可是金陵府最聪明的沈三公子。”
听得这话,离歌认真的思考了一下若是万一她失败,轩辕绝以后真的当上了皇帝的情景……
不能想了,不能想了……
不过话说回来,金陵府的人都这么的……不聪明?
“小歌儿你别不信,当年我真的是金陵府最是骄傲,最是受欢迎的公子了。”轩辕绝其实根本没看出来离歌不信,就是直觉让他思考,他平日里表现的那么不好,小歌儿会不会不信。
可怜沈三公子并不知道什么叫越描越黑。他越是如此说,心上人只会越觉得他傻。
“你要带我去哪啊?”离歌不想继续和沈绝讨论他傻不傻的问题。
“去感业寺,那里有个特别灵的大师。”轩辕绝摸了摸离歌的头。
提了亲就这点好,可以摸头了,虽说……还不能抱抱。
“是去看我们吗?”离歌一猜就猜到了,关键沈绝也是,在她面前从来没有秘密。永远都是以一颗赤子之心去爱她。
“对啊,他马上要走了,我害怕等不到我们大婚以后,我就只能破戒来找你了。”轩辕绝摸着离歌的头,越摸越停不下来。
“嗯好。别摸了。”离歌向后躲了躲。
轩辕绝这个手法好像在摸狗。
轩辕绝讪讪的收回手,回味了一小小下。嗯……比阿挚的好摸。
话说阿挚知道自己要订婚了还哭了一场,追着问他以后还要不要他,是不是以后有了小歌儿就不会再要他了。
轩辕绝说他傻,小歌儿是自己的心上人,阿挚是自己的弟弟,无论如何,他都不会丢下阿挚的。
轩辕绝还是傻,他根本没注意他说完后阿挚的表情。
“阿挚怎么样了?”离歌想起了那个一直跟在轩辕绝身后的小孩,他才是真的聪明。
“他在抄书。”也不知道为何,阿挚虽然不及自己,但也是很聪明的,最近却总被夫子罚抄书,有时连自己都会一整天都看不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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