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六章 大人再审审

    第六百零六章 大人再审审 (第1/3页)

    贾六不禁沉思。

    他这次到地方就职封疆,肯定是要放火的。

    不放显不出他的能耐来。

    一般放火无非三件事,一整顿吏治;二清理积案;三,大兴水利。

    整顿吏治与清理积案本质上是同一件事,一般大的冤假错案涉及就是吏治这一块,因为没有贪官污吏就不会有冤假错案,或者说相对较少。

    孙乐和这桩案子之所以被直隶各级官府弄成冤案,便是赵秉恩拿钱打通各个环节的原因。

    所以,他准备借孙乐和冤案狠狠搞一下。

    先把涉案的官员拿下,再从这些官员身上深挖,以点带面,拔出萝卜带出泥,怎么也能挖出上百名贪官来。

    要是再狠一些,继续扩大,恐怕能把直隶官场给掀翻。

    原因是大清朝的官,真没几个屁股干净的。

    赫赫有名的刘墉、纪昀都是贪污犯,何况其他人。

    如此一来,他就坐实青天大名,从而成为大清唯一的元婴老怪。

    新政一成,新军一出,放眼天下,最多几个金丹,何愁帝业不成。

    可老杨说的也有道理,且是客观事实。

    直隶大小官员上千人,涉及军、政、刑几个系统,贾六这个新任总督要是狠抓特抓,肯定官不聊生,如此就是两个结果。

    一是直隶官员集体抵制新任总督大人;

    二是直隶官场就此瘫痪。

    不管哪一个结果,对贾六都是不利的。

    没有官替他办事,他这个总督大人屁都不是。

    官员联合抵制朝廷派下来的督抚不是没有先例的,晚清时期的“东南互保”更是官员集体抵制朝廷,搞得慈禧也无可奈何。

    贾六来直隶是做事的,要是把精力都花在跟下面的官员斗智斗勇,甚至斗狠,无疑是本末颠倒。

    故而杨景素的提醒合情合理。

    心知老杨既点出来,当有想法,便问其有什么看法。

    “此案涉案官员大人可以重处,下官也绝不包庇,不过仅限此案涉及人员,不宜扩大。”

    杨景素给出他深思熟虑的建议。

    额驸毕竟年轻,又是头一回主持地方大局,万不能由着性子来,那样很容易把局面弄砸。

    所以孙乐和的案子可以深究,但不能深挖,不然搞得当官的人人自危,这烂摊子可就没法收场了。

    贾六这边听了老杨的建议,眉头顿皱:“那怎么行,一个安肃县的普通凶杀案都能牵出十余名官员,省府县皆有之,还不知其它地方有无此等窝案,不严查严办,还百姓公道,我这个总督大人还不如回家卖红薯。”

    老杨忙道:“大人,下官的意思是全省积案都可清理,吏治也当整顿,只是从前有问题的官员可以给予戴罪立功机会,令其自效,要是还不知收敛,仍就循私舞弊,贪赃枉法,包庇真凶,那便绝不姑息,狠狠治之。”

    “嗯?”

    贾六觉得老杨的提议怎么有点熟悉的,怪哈人的,手中的包子下意识的往前凑了凑。

    “大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老杨从大局着手,恳请额驸莫要急于出政绩,要缓缓图之。

    否则,定会闹出大事来,不利稳定。

    “罢了,十年寒窗也是艰难,朝廷培养一个官员也不容易,这样吧,你以布政使司名义给下面发个公文,一是要突出本督整顿吏治之决心,二是让下面有问题的官员主动认交议罪银。”

    贾六采纳了老杨这个地头蛇的合理建议,并为此建议加了一个议罪银的道具。

    并非是借打击贪污整顿吏治为名行敛财之实,而是要为即将进行的直隶新政筹措启动资金。

    “孙乐和一案涉及到的官员就不必交议罪银了,你让他们自个摘掉顶戴往总督衙门听侯处置,自个不肯摘的,那就不怪本督请出王命旗牌了。”

    孙案是贾六打响青天的第一枪,涉案官员必须严惩,这一点不容商量。

    对此,老杨没有意见,哪怕保定知府宋某是他在任总督时亲手提拔的,按察使司的那个副使逢年过节也没少往他那里送过礼。

    没办法,谁让他们撞到额驸枪口上了。

    再说孙乐和这桩案子也的确是过于粗糙。

    砍几颗人头再所难免。

    贾六又问老杨现在直隶藩库有多少存银。

    老杨说大概有一百多万两,今年夏税大概能收上二百万两左右,扣去常例捐输结余至少能有一百五十万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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