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这是最好的机会

    第71章 这是最好的机会 (第2/3页)

提是,你能将它练成。

    此术,有点类似龙象般若功那种情况,一共十三层,其每一层,都需要循序渐进,反复熬炼。

    修炼第一层,大约需要一年时间。第二层则要两年,三层四年,四层八年,五层十六年,六层三十二年,七层六十四年,八层一二十八年,也就是说等到第十三层大圆满的时候,光一层就差不多得花费四千多年。

    这数字,别说凡人了,就是仙人也得喊受不了。

    事实上也是如此,这功法最多也就被人修行到了第九层,至于剩下四层,根本无人问津。

    废话,筑基一共也就三百来年寿命,那个练到第九层的家伙,事实上没多久,就寿终正寝了。

    并且,最可恨的是这本功法,属于笨蛋路线,也就是说你有天赋其实没用,它的强度完全是熬出来的。

    然后是鱼游术,也一样,事实上与其说它是身法,不如说是一门帮助你能更好领悟水行之道的入门基础。也就是说,看似练得是身法,实际上核心是去悟道。

    而最后的百炼成器,将真罡化作武器的手段,就更别提了。

    这玩意应该属于炼器师筑基用的,通过真罡化兵,来掌握法器的情况与特性,从而降低炼器时的失误。

    至于说用这手段去战斗,完全特么就是在坑爹。

    毕竟有那功夫,还不如直接祭出法器。事实上你使用法器会消耗的法力只有一丢丢,可你要用真罡构成法器,那消耗就可怕了,不是一般的大,几乎是其十倍,甚至于百倍的结果。

    不得不说,这五本术法,要换个人来,真打算研究研究,参考参考,绝对会被对方恶心的不要不要的。

    不得不赞叹一下,七曜天骄,干的不错。

    虽然都没到点子上,属于白费力气,但也算是做到了最大程度了。

    毕竟,李素对法器的需求,只是数量,至于说功能啊,强度什么的,完全不在乎。

    至于说术法.,就更别提了。

    事实上,七曜天骄精心挑选出来的,反

    而更符合他的胃口。

    这几本术法,抛开麻烦的点不说,里面的内容是真让他很好,且全面的理解了术法的原理。

    简单点来说,水火两本,是能量性质的变化。

    防御身法两本,是意境与法力的融合。

    至于炼器本身,则属于法力物质的构成。

    毫无疑问,都是李素他所急需,迫切的。

    算得上是术法的基石,建立万丈高楼的地基了。

    将以上这些全都了解过后,他根本就不需要去修行当中的内容,直接按照里面的知识,施展自身的法力就好。

    嗯,找机会,还得谢谢对方。

    亏得对方费尽心机,不然李素想要彻底了解术法的原理,恐怕还得费一番功夫。

    很快的,李素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开始根据基本术法的描述,运转体内真罡,经行尝试起来。

    *******

    就在李素将自己藏起来的时候。

    另一边!

    「居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吗?没想到,项九居然败了!」

    随着七曜他们联络,十里平湖这边,以霞妃为首的众人,忍不住的一抹惊讶。

    饶是让人过去的元禾自己,此刻也露出了大大的意外之色,没想到他的担心,居然成真了?不仅成真,那魔道弟子,竟然面对小初偷袭,项九正面一战下,不但成功退走,还反杀了项九?

    这完全超出了他的估计太多太多了。

    要知道,别说剑宫少女,观星晴了。

    就是项九的实力,别说在十豪门,就是在五绝,那也是排得上号的。

    他们五个里面,恐怕也就霞师姐,还有小初那丫头,即便不用法宝,也能稳胜,剩下的三人面对项九,在不动用法宝的情况下,即便赢,也是惨胜。

    那可是真正的天骄,刀法入道,在筑基这个层次,直接就是屈指可数。

    然而,即便如此,对方竟然还在没有法宝的情况下,仅仅只付出了拳头受伤这么一点点代价,就将项九击杀?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硬实力上,对方恐怕比他们,符法、赤炼、以及乾火首席都强。

    这简直匪夷所思,难以置信!

    要知道,这会儿在天月窟里面的魔道弟子,可不是真正的魔道天骄。

    元禾可是很清楚的,上阴宫、狱王殿、幽冥道,这乾州魔道顶级,事实上都没进来。

    事实上,真正的魔道天骄,每次天月窟开启,上阴宫都会找三宗那边,索要正式名额。

    毕竟,真正的顶级天骄,要敢以身犯险,正道这边可不会客气,会毫不犹豫的围攻绞杀,哪怕直接出动死士,用自爆的方式,击伤,消耗,最终在围剿。

    所以,这会儿出现这么一个能杀项九的魔道弟子,不光元禾奇怪,事实上五绝、十豪门的天骄们,都一脸诡异,无法理解。

    的确,他是赢了项九。

    但,毫无疑问,他死定了!!!

    是的,死定了。

    这样的天骄,哪怕拼着天月窟秘宝不管,他们也会首先选着将其杀死,不计代价那种。

    「有意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