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〇七章 周秉昆的心事(月票超过50张,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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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晓晓把信放进包中,对郑娟保证道:“大小姐,我们记住了。”

    “没什么事,你们回去准备吧。”

    “好的,大小姐。”二人向郑娟鞠个躬后,离开了办公室。

    郑娟这么安排,是有她的打算。

    在她看来,

    陆天要是没有信守诺言,没到两年就找了别人,是他对不起自己。就算将来孤寂一人,也不会再去找他。

    若还是一人,郑娟已经通过振邦集团找到了特别渠道,通过特别方式,让陆天来香港。

    假如是在九月十四日之后结婚,郑娟觉得是自己不好,没能早一点想办法联系上他,才会这样。

    这个时候,就让陆天自己来选择,留下还是赴港。即便他选择留下,郑娟也不会怪他。

    三种可能,郑娟当然希望是第二种。

    那样的话,一家人在香港团聚,才是她想要的幸福。

    ……

    寒风袭来,吉春又步入了冬季。

    在太平胡同,每天晚上卿卿我我的陆天和周蓉,也搬回了周家。

    周母和冯玥睡在里屋,而陆天和周蓉住在外屋。

    每当周母和冯玥熟睡之后,陆天和周蓉便钻进一个被窝,在被子底下,享受着最愉悦的相处方式。

    不过,隔壁的墙实在太薄,稍稍动静大了,就会把旁边屋里的人吵醒。

    周母是过来人,左耳听右耳冒,就当没听见。

    可冯玥不一样,

    时不时会下炕,过到这边看看发生了什么,令二人不得不中途停止。

    可没办法,家就这么大,有冯玥在,只能多注意些。

    这一天,周蓉收到了周秉昆的来信。

    信上除了恭喜陆天和姐姐登记结婚外,还说了一个小秘密。

    他喜欢上了一个姑娘。

    陆天看过信后,对周蓉说:“秉昆今年虚岁都二十了,找女朋友应该鼓励,不要打击。”

    周蓉收起信,说:

    “秉昆喜欢这个姑娘叫陶俊书,和冬梅姐在一个农场插队,家是上海的。

    冬梅姐前段时间来信,就跟我提过这事。

    这个姑娘人长得很漂亮,从小弹钢琴,很有艺术天分,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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