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 案首

    014 案首 (第3/3页)

、40岁的县太爷,水平还是很高的。

    仲魁的仲字,谐音中举的中。

    本来就有一举夺魁的意思在。

    伯仲之间的伯表示第一,仲为第二,所有用伯字确实很合适。

    最重要的还是个谦字。

    魁对谦,表示夺魁中举的同时,还需谦逊有礼。

    这话肯定是期待的意思,不是非得做个真君子。

    但古人对字的态度,不仅是师长对他的期待,也是让人留下第一印象的重要方式。

    字的重要程度远比父母在自己还是小儿时,取的名字重要。

    今后在官场、亲友之间书信、自己留下的文章、作画上,用的都是姓加字。

    也就是说石伯谦这个名字,今后在石仲魁的人生中,用的次数远比石仲魁多。

    “谢恩师赐字,学生这里有礼了。”

    石仲魁双手拉着长袍下摆,规规矩矩的形了一礼。

    见他如此知趣,一点就透,县太爷高兴的抚须笑着道,“起来吧。”

    “谢恩师。”

    于洪高也不在乎便宜学生是否忙于钻营,是否没真的认可自己这个老师。

    他的目的非常明确。

    用扇子为自己谋划更高的官职,离开大兴县。

    石仲奎也不在乎这个便宜老师是不是正派,更不在乎他是不是谋划自己手里的那些古扇子。

    除非是会试时的座师,也就是点中自己为进士的主考官。

    其他科考主考官和学生之间,虽有师徒之名,却没想象中那么牢固。

    要是这位老师没什么前途,无非就是逢年过节,送上礼物,再附带感谢之类的书信。

    反之,就不同了。

    所以说白了,这种关系一个想找羽翼,一个想找靠山而已。

    老师出事,你可以帮忙奔走,却不用为他赔上自己。

    当然,你要是心怀公义认死理,或者别有用心,那就另说了。

    于洪高以为连秀才都不是的石仲魁,想不到那么远。

    却想不到一个现代人,没那么容易对某个人归心。

    即便记住对方的恩情,大部份也只是找机会还回去便是。

    而且,这种人就已经是大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