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 案首
014 案首 (第3/3页)
、40岁的县太爷,水平还是很高的。
仲魁的仲字,谐音中举的中。
本来就有一举夺魁的意思在。
伯仲之间的伯表示第一,仲为第二,所有用伯字确实很合适。
最重要的还是个谦字。
魁对谦,表示夺魁中举的同时,还需谦逊有礼。
这话肯定是期待的意思,不是非得做个真君子。
但古人对字的态度,不仅是师长对他的期待,也是让人留下第一印象的重要方式。
字的重要程度远比父母在自己还是小儿时,取的名字重要。
今后在官场、亲友之间书信、自己留下的文章、作画上,用的都是姓加字。
也就是说石伯谦这个名字,今后在石仲魁的人生中,用的次数远比石仲魁多。
“谢恩师赐字,学生这里有礼了。”
石仲魁双手拉着长袍下摆,规规矩矩的形了一礼。
见他如此知趣,一点就透,县太爷高兴的抚须笑着道,“起来吧。”
“谢恩师。”
于洪高也不在乎便宜学生是否忙于钻营,是否没真的认可自己这个老师。
他的目的非常明确。
用扇子为自己谋划更高的官职,离开大兴县。
石仲奎也不在乎这个便宜老师是不是正派,更不在乎他是不是谋划自己手里的那些古扇子。
除非是会试时的座师,也就是点中自己为进士的主考官。
其他科考主考官和学生之间,虽有师徒之名,却没想象中那么牢固。
要是这位老师没什么前途,无非就是逢年过节,送上礼物,再附带感谢之类的书信。
反之,就不同了。
所以说白了,这种关系一个想找羽翼,一个想找靠山而已。
老师出事,你可以帮忙奔走,却不用为他赔上自己。
当然,你要是心怀公义认死理,或者别有用心,那就另说了。
于洪高以为连秀才都不是的石仲魁,想不到那么远。
却想不到一个现代人,没那么容易对某个人归心。
即便记住对方的恩情,大部份也只是找机会还回去便是。
而且,这种人就已经是大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