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好东西

    第一百章:好东西 (第1/3页)

    “临城,你的那群朋友好像遇见麻烦了。”

    女娲的声音在临城的耳边响起。

    “麻烦?”临城皱起眉头。

    “他们遇见了一群流民,并且身后还跟随着两只阿波菲斯。”女娲道。

    临城沉默了下来,思考片刻道,“目前以太粒子的产能有限,制造游戏头盔,转职炼金术士,还有今后的万能制造机都需要以太粒子。

    所以目前而言我们的劳动力十分紧缺,人口对于我们今后的计划至关重要,但是,两只阿波菲斯,可不好对付....”

    “他们的反应是什么?”

    “他们觉得那是一些唯一性质的隐藏任务,并且此刻已经骑着马准备与阿波菲斯战斗了。”女娲道。

    临城点了点头,“倒也不意外。”

    “需要我派人去支援他们吗?”女娲道。

    “距离不近,等人到了,估计也凉的差不多了,阿波菲斯跟他们总得凉一方。”临城说,“不过,他们也应该会保证那群人活下来,派些人去接应这些流民吧。

    看看是哪里来的,是拾荒者就派去挖矿,相对老实的,就以工代赈让他们参加基建。”

    “是!”

    .....

    鹿类虽然相比马类要更加难以驯服,但有着马类所远没有的优越弹跳力,在这种碎石遍布,亦或者地形比较复杂的山涧内移动会更加灵活。

    不过,现代的鹿大多都太轻了,人只要坐上去就会被压垮,根本不适合骑乘,而体型比较大型的像麋鹿之类的脊骨不适合骑,太脆。

    但这种大角鹿无论是体型还是脊骨曲线都无比适合骑乘。

    但是鹿跟马是两种完全不同性格的存在,呼伦最近一直在研究如何驯鹿,如何让它们变的更加服从,适了各种方法,始终不见成效。

    而且,还有一种问题,那就是鹿类的奔跑方法与马有些差异,需要更加精湛的骑乘术。

    呼伦还是第一次见到被驯服的大角鹿。

    这种阿波菲斯的移动速度其实说不上快,它们的各项机能都很优秀,可大型的体型注定了它们的移动速度不会太快。

    临城通过女娲系统计算的最高时速大概在五十五千米每小时左右,而无论是马还是鹿都能跑的过它。

    不过,在耐力上,还是阿波菲斯更盛一筹点。

    所以,图安骑着的大角鹿很快就拉开了一段距离,不过却没有跑远,它要将这些阿波菲斯引导的远离他的族人。

    虽然手上拿着弓箭,但他却没有选择攻击阿波菲斯的意思。

    他骑着大角鹿在阿波菲斯的前方十多米的地方奔跑,对着它大声喊道。

    “毁灭之神,阿波菲斯啊!我们从未想过冒犯你们!我们舍弃了自己的家园向东迁移,将那片土地让给了你们,为什么还要对我们赶尽杀绝!?”

    阿波菲斯那双被血丝隐藏住的黑色瞳孔轻微转动了一下,注视着年轻人,随后,缓缓的裂开了嘴角,露出那一对酷似人类的牙齿,即使间隔十多米,那浓烈的腥臭味几乎扑面而来。

    它没有动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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