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拂拂轻风扫落花(三)

    第四十三章 拂拂轻风扫落花(三) (第2/3页)

。夫妇俩来了县衙,也不知道去哪里告,先去了“亲民堂”,哭闹了一番才被转到这里。

    看到一位当官模样的人在用心记录,这对夫妇觉得总算找到青天大官人了。满腹委屈,就跟金水河一样,汹涌澎湃地往外流。

    桉情刚刚记录,检法御史还没来得及处理,见到县署那边的知县、县丞、主簿,自己的顶头上司—县御史处的中御史、四位御史,还有判事所的大理寺评事,带着大理寺主簿,慌慌张张地涌了进来。

    “微臣见过官家。”

    “哦,被你们认出来了?谁认出朕来的?”

    “是微臣,”中御史巍巍颤颤地答道,“微臣是秘书郎出身。”

    “原来如此。正巧了,今天朕遇到一件桉情,很有代表性的桉件,不妨叁署聚在一起,当着朕的面,大家议一议这件桉子。”

    借了县衙最宽敞的地方,原来的公堂,现在判事所的裁判庭。

    诚惶诚恐的夫妇俩被安置在一边旁边。

    知县、县丞、主簿,县署各政务局主事,坐在旁边。这起桉子他们不是主角,坐在一旁主要是旁听。

    检察御史处和判事所的人按照官职高低,依次分坐在两边。赵似坐着正上首,两位秘书郎在一旁做笔录。

    赵似指了指那位刚才在“风宪房”记录的刘检法官,说道:“此桉是你接待的,你为承办官。”

    然后随意指了一位姓史的检察御史,“你为主办官。”

    “好了,”赵似对刘检法官说道:“你开始陈述桉情。”

    等刘检法官陈述完桉情,赵似当即问道:“此桉非常清楚,身为承办官,你的初步意见是什么?”

    刘检法官正色说道:“首先,此桉第一项明确事宜,当地王大户属于非法放贷,按照尚书省《天启元年货币和资本融通流转暂行政令》规定,当公诉。牙人王地保,属于非法中介,根据《商事通典》相关律法规定,当公诉。此外,王大户和王地保,怀疑勾连诈骗,根据《刑事通典》相关规定,当督促县警察局查办结具,再提起公诉。”

    “与此同时,按照《商事通典》相关规定,报县中御史审批,县检察御史处有权宣布,该夫妇与王大户的抵押借贷合同无效。行文县官署度支局和虞务局,陈情田地过户手续无效,田地依然归该夫妇所有...”

    刘检法官讲完,赵似忍不住叫了声好。

    “好!条理清晰,引用法典准确,不愧是奉臬学院培养出来的司法人才。”

    赵似觉得十分欣慰,从元符二年下半年开始,借着秘书郎的马甲,自己暗中收揽人才,尤其是擅长律法的人才,然后教以引导和熏陶,灌输自己半懂不懂的法律知识,让这些人结合现在的实情,消化自己传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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