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葱岭宣抚司(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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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陛下。”霍安国恭敬答道,然后直起身,面对着四百多相貌各异的人,昂然道:“首先是清点人口,统计田地。人口包括所有的人,贵族、平民、奴隶,无论男女老少,无论什么身份,只要居住在这片土地上,必须登记。田地,包括开垦的农田,以及各处的牧场,也需要全部登记入册。”
说到这里,霍安国环视一圈,凛冽的目光在神情各异的众人脸上扫过:“提醒一下诸位,不要试图藏匿人口和土地,一旦被发现,会遭到严厉的处罚。隐匿的土地会被没收,人口会被重新立户,不再是你们的奴隶。”
隐瞒土地,为的是逃税。藏匿人口,为的是继续让奴隶为自己干活。
但是大宋的赋税制度不允许他们这么做!
只要有土地,就必须要缴纳田地赋税,否则的话无法保证你对其的拥有——权利和义务是相等的。
大宋不允许蓄奴,但是可以以雇佣方式获取某种形式的“半农奴”,比如四旗里的赡户,就是以长期雇佣形式依附于正户的“经济”农奴。
副户有自己的牛羊和牧场,只是需要出劳力帮甲户等贵族放牧和干农活;赡户没有任何牛羊和牧场,他只能以被正户、甲户、百户等高一阶牧民,“长期雇佣”的方式生活。
除了基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权利,他们的其它权利基本没有,比副户、正户差很多——你没有缴纳赋税、服兵役...大宋自然不会赋予你太多权利。
雇佣形式的“半农奴”,不能随意打骂或转雇,还要给予一定的人身自有和保障。到最后他还有权利向官府赎买身份,成为副户——那就等于平民了。
...在座的贵族头人们怎么看,都不如奴隶管着舒服。
但是在劳动力奇缺的大宋,奴隶制这种落后的劳动关系,是不允许存在。而且大宋是仁义之邦,怎么会允许这种有伤天和的制度存在呢?
必须禁止!
还有一种“罪民”。
那些不是奴隶,是被判事所裁定有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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