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小娘子啊不值得

    第三十章,小娘子啊不值得 (第2/3页)

头自持是内外兼修的好手,年轻的时候得过一份上乘心法,他老人家性格坚毅,肯吃苦,这功法真被他练出个名堂来,青山镖局最风光的时候全靠他一个人撑着,绿林好汉一见到那个大大的青山旗,便主动让路,刚正不阿的人都有条坏毛病,不愿意同流合污,当年老镖头要是愿意低下头跟这条道上的官府打好交道,也不至于镖局到了小姐手中,青山那杆大旗,再也不顶用了。

    以往那些个只敢依附在自家镖局边上走镖的,后来的风头转的快,舍得刮出银子孝敬给官道上那些人,如今个个成了土财主,有好些镖局都转了生意,不再做这等吃力还不算讨好的镖行生意。

    这一马车货物,就算是小姐上道以来,走的第一趟真正的大镖,所获油水颇为可观。

    林盛看向客栈内部,此时的小姐男扮女装混在队伍里,小跛子不去想那么多,只愿意这趟出行平平安安,回头还能给儿子带上一个他心心念念很久的小糖人。

    …

    …

    白天那女扮男装的女子就站在腰间挎刀之人的身边,面容古朴老成的中年男人名叫罗轩,老镖头的闺女名姓朱,单名一个乐字。

    胸前裹着厚厚束胸的女子竟爱学那江湖游侠,腰间别着一柄长剑,面容显出几分女子才有的白皙,却又带着男子的英气,一双眸子小而有神。

    房间中油灯,映在窗户上的影子有两人。

    朱乐颇为紧张朝着那其实是自己师傅的男人问道:“那马儿好端端怎地得了痢疾,要不是临时换马,今晚恐怕连客栈都到不了,这批货要的急,到时候过了日期交不上如何是好。”

    一看就是没怎么混过江湖的雏儿。

    罗轩重重叹了口气,显得心事重重,都怪这些年老镖头实在是风光太盛,暗地里不知抢了多少家镖局的生意,自然惹上了不少仇家,这些年镖局逐渐衰落地厉害,加上如今又是个毫无经验的女娃娃当家,未必不会有仇家在这个时候跳上门来报仇。

    这趟走镖其实极为重要,只因镖局上下勒紧可裤腰带,省出了好些银两巴结上了一位不学无术的公子哥,那位公子哥胜在有个好爹,这趟出行赚钱倒是其次,关键是与那边牵上线搭好桥才最为重要。

    换了匹马便又是一笔开支,本来就担忧十足的朱乐此时不住盘算,没算出个名堂,忍不住开口问道:“师傅,你说我们这趟能赚上多少银子?”

    罗轩此时正在暗暗思索白天之事,冷不丁听到这句问话,隐晦皱了皱眉头,他看向自家徒弟女扮男装的样子,脑袋后面本来跟腰一般齐的秀发此时高高盘起,一副英朗公子哥的样子。

    头发是短了不少,怎地见识还如此之浅?

    罗轩待人脾气极好,此时虽有不满,但也按下性子解释道:“胭脂这种东西,在男人眼里看来,那就是一文也不值,可到了女人眼中,便是舍得那十几二十两花费买回家中细细妆容,毕竟几岁蒙童,到八十岁老太,都知道女为悦己者容这般最通俗的道理,没办法嘛,姑娘喜欢,那男人就得舍得掏银子,毕竟在某些姑娘眼中,胭脂盒是否精致,款式是否新颖,价钱是否高昂,那就是评判一个男子心意的最佳方法。”

    “咱们这趟从南往北,这一车厢的胭脂在南方成本只值那三四千两,毕竟南方胭脂不是那种稀缺的玩意,可越往北,这东西就越值钱,到了咱们这个地方,想要进这一车厢的货,可能就要上万两了,加上与各路打点关系,镖局的日常开支,又得多去千两,到了鹿角城,可就能卖出五万两的高价,谁不知道那地方靠近北魏,那群人最喜欢燕国这类精致的货物,就像咱们喜欢他们那边的战马一样…”

    “小…公子,咱们的镖局走镖的规矩原来是跟对方五五分账,可如今不同于往日,此行如果顺利的话,大概也挣得八千两,不要看这利钱的大头都让人家拿了去,咱们这钱,其实真不算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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