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留的一条后路

    第四百二十六章 留的一条后路 (第1/3页)

    当初的事情,虽然让辽民们遭受了大劫,但随着将军光复辽东,终究已经过去。

    而陕西的民乱,却是眼前的事。

    不闻者不以为然,闻着落泪。

    张工满眼通红,背过身擦拭起了泪水,杨春冷着脸,桂勇更是一脸的暗然。

    他去过陕西多次,见多了那里的地狱场景,最能磨人性。

    「臣自正月离家北上,出境二十里,见道旁刮*肉者如屠猪狗,不少避人,人视之亦不为怪。

    于是毛骨懔懔。

    又行半日,见老妪持一死儿,且烹且哭。

    因问曰:「既欲食之,何必哭?」妪曰:「此吾儿,弃之且为人食,故宁自充腹耳。」

    臣因此数日饮食不能甘,此时苟有济于死亡,直不顾顶踵矣。

    乃入京之初,恶状犹横胸臆间。

    越二三日,朋俦相聚,杯酌相呼,前事若忆若忘。

    既而声歌诱耳,繁华夺目,昨日之痛心酸鼻者,竟漠然不相关矣。呜呼,臣饥人也,饥之情、饥之味皆其习见而亲尝者,犹且以渐远渐隔而忘之。

    乃欲九天之上、万里之遥,以从来未见之情形,冀其不告而知、无

    因而痛,不其难乎?」

    这是太上皇当政时期的奏疏。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

    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

    诸树惟榆树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殆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山中石块而食。其石名青叶,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以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

    有司亦不能禁治。

    间有获者亦恬不知畏,且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若为盗而死,犹得为饱鬼也。」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粪场一处,每晨必弃二、三婴儿于其中,有涕泣者,有叫号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

    至次晨则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之者矣。

    「更可异者,童穉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更无踪影......

    而*人之人亦不数日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

    于是,死者枕藉,臭气薰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

    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矣。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

    然臣犹有说焉。国初每十户编为一甲,十甲编为一里。今之里甲寥落,户口萧条,已不复如其初矣。

    况当九死一生之际,即不蠲不减,民亦有呼之而不应者。

    官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如一户止有一二人,势必令此一二人而赔一户之钱粮;

    一甲止有一二户,势必令此一二户而赔一甲之钱粮。

    等而上之,一里一县无不皆然。

    则见在之民止有抱恨而逃,飘流异地,栖泊无依,恒产既亡,怀资易尽,梦断乡关之路,魂消沟壑之填,又安得不相率而为盗者乎!

    此处逃亡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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