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章 回娘家的大姨

    第五百五十章 回娘家的大姨 (第3/3页)

是合法的。

    为了防止亏掉本金,李世民还规定了必须实现盈利。

    李世民研究了一下大唐的金融市场,一拍脑袋,认定高利贷这件事儿每年获得百分之百的回报是可能的。

    所以每个捉钱令每个月都要给朝廷纳利四千,一岁凡输五万。

    每个月完不成kpi的就挨惩罚,没什么好说的,而完成kpi的就给予奖励。

    如果连续十二个月都完成了kpi,那就可以去吏部排队,等着分官做了。

    有官可以当,这是多大的诱惑啊!相当于一年五万块买个官身,还不用纯支出,高利贷放的好还能赚一笔,有钱无权的人自然争先恐后。

    朝廷的高利贷业务,也就在这群人的带领下做得如火如荼、风生水起。

    朝廷文武百官的俸料钱和衙门的行政开支,就用这些钱。

    当然了,毕竟不是正规的途径进入仕途的,授的不会是什么好位置的官,就是个芝麻小官,而且也有上限,升职加薪的空间很有限。

    但对于考试不行,又没有人举荐自己的富人来说,这已经是不可多得的好机会。

    朝廷和有钱人这一波就属于各取所需。

    为了儿子庞宝宴有个好前程,庞遗风携妻萧氏玉宁带着家小去长安投奔庞大伯,打算竞争一个“捉钱令吏”的职位,换个官身。

    虽然“捉钱令吏”这个名头不好听,而且发展上限也是被定死的,没有什么向上爬的空间。

    但对于野心并没有太大的庞家人来说,这就是个好前程了。

    唐朝初期,这项公廨钱的制度只在京师范围内实行。

    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众人也不敢太过分的。

    而且李世民、李治、武则天等皇帝也强势,压得住底下的官员。

    所以这项制度的危害还不是太大,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皇帝缺钱的窘境。

    但到了安史之乱后,唐朝衰落,每况愈下,这个高利贷业务就渐渐推广到了全国。

    李世民当初规定的百分百的利息变成了百分之二百、三百,甚至一千,成为了老百姓倾家荡产的噩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