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讼棍

    第274章 讼棍 (第1/3页)

    格云旅行社,老板办公室内。

    刘安明正在泡茶招待客人——一个大腹便便,满面油光的胖子。

    他叫庞大海,是希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蓉城颇有些名气。

    庞大海出名并不是因为他能力有多强,或者办过多少轰动的大案子,而是因为这个人跟常规的律师不太一样。

    用一个词来形容他非常贴切,那就是……讼棍。

    没错,庞大海就是个十足的讼棍。

    为了赢官司,他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不顾名声脸面。

    哪怕他的当事人是十恶不赦的恶人,犯下了千夫指万人骂的罪名,只要给他足够的钱,庞大海便会竭尽所能为其辩护脱罪。

    当然,一切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或者说,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

    无数人对他恨得牙痒痒,但偏偏又没什么好办法。

    有人恨,就会有人爱!

    有一些特殊的群体,将庞大海奉为座上宾。

    比如某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人,或者某些无量Z本家。

    因为他们经常有用到庞大海的地方。

    这样一个无下限无道德只认钱的讼棍,简直是他们的最爱!

    刘安明的旅行社虽然资质齐全,但具体的业务却难免触碰法律,有些时候需要仰仗像庞大海这样的讼棍。

    就比如这次。

    “庞律师,请喝茶。”

    刘安明泡好了茶,往庞大海面前的茶碗里倒了大半杯,大约七分满。

    尺度把握得恰到好处。

    俗话说,酒满敬人,茶满欺人。

    倒满酒表示对客人的尊敬,可如果倒满茶,等同于给客人下逐客令。

    这些都是有讲究的。

    刘安明深谙此道,自然不会在这些事情上面失了礼数。

    “多谢刘老板。”庞大海笑眯眯的点点头,像个弥勒佛似的。

    他端起茶碗吹了两下,随后轻轻抿了一口,赞叹道:“好茶!入口回甘,舌底鸣泉,真是好茶啊。”

    “喜欢的话,待会儿走的时候带两包。”刘安明随口说道。

    “那我可真不客气了啊。”

    庞大海面露喜色,他是那种“宁可一日不食,不可一日无茶”的人,人生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品茶。

    当然,庞大海也知道无功不受禄的道理,喝了一口后,便将茶碗放下,说道:“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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