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5章 知我者,罗大状也

    第335章 知我者,罗大状也 (第3/3页)

起来了。

    别人的案子都平平无奇,实在是没什么兴趣,但姜白这小子,每次都能整点新花样出来。

    这次不知道又有什么事。

    罗大状接起电话:「喂,姜白,让我猜猜看,是不是又有什么案子了?」

    「知我者,罗大状也。」

    「事情是这样的……」

    姜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大致讲述了一边,接着道:「罗大状,我记得之前有次聊天的时候你提到过遗弃罪,像这种拒不赡养年迈老母亲的行为,应该构成遗弃罪吧?」

    罗大状沉声道:「根据这些情况还不能轻易下定论,我需要跟当事人当面聊一聊。」

    刑事罪名,都有严格的构成要件。

    但凡少一个,都是不构成犯罪的。

    就拿遗弃罪来说,本罪有四个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扶养能力的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表面看上去,刘家三兄妹的行为似乎满足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但其中有很重要的一点,他们就未必满足。

    那就是「情节恶劣」!

    所谓情节恶劣,应根据遗弃行为的方式、行为对象、结果等进行综合判断。

    根据司法实践,对被害人长期不予照顾、不提供生活来源的,驱赶、逼迫被害人离家,致使被害人流离失所或者生存困难的,遗弃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的,遗弃行为致使被害人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及其他类似情形,均属于情节恶劣。

    本罪是否成立的争议点,就在于此。

    罗大状需要亲自与郑爱霞详谈,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做出判断。

    姜白自无不可。

    大半小时后,罗大状来到市三院病房内,见到了郑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