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侦探 第一百五十八章 辩论

    第一卷侦探 第一百五十八章 辩论 (第1/3页)

    “琼斯律师,你对爆炸罪的条件认可是不是在于嫌疑人用爆炸物对人造成了物理上的伤害。请注意法条上写着是爆炸物,而不是细分到到底是不是炸弹还是爆竹。爆竹照样能伤人不是?”

    安尼克一直在台下听着,琼斯用白马非马那套逻辑把彭佩这蠢货弄晕了。爆炸罪本来就没一定规定非要是炸弹才能定罪,安尼克不准备和对方在争辩面前这堆金属管是炸弹还是爆竹。

    “我想原则上我没意见,可是不是证明后三次事件都没出现受伤的人嘛?”琼斯隐隐约约感觉到不对,只能留点空间回答道。

    “第四起爆炸案现场,也就是9月10日艾格斯堡大学门口那起爆炸案有一位不幸的人受伤了而且他还在现场。”

    安尼克的回应像是一记耳光打在了对方脸上。

    “你是说你自己?”梅塞斯基回过了神。

    “尊敬的法官,接下来请允许我做点不绅士的举动,这一切纯属展现证据。”

    “允许。”

    听到这,安尼克开始解开纽扣,把外面衣服一件件脱了下去。清瘦的后背上露出好几道细长的伤口,已经接了黑色痂。

    “那为何新闻报纸上没报道有人受伤?还有谁能证明你这是在爆炸案现场受的伤。”琼斯反驳道。

    “新闻记者来之前我就去处理伤口了。至于证人,艾格斯堡大学的门卫与校医均能证明。”

    听到这琼斯站了起来,又开了他的演讲式发言。

    “只不过是一次误伤,我方愿意支付赔偿。法律毕竟也不是万能的。在这种有模糊地带时就要听取广大人民的声音。你们认为梅塞斯基先生会故意去预谋伤害一位之前毫无关系的陌生人嘛?”

    “不认为。”旁听席上的利夫移民同声的回答道。听到这琼斯继续他的演讲。

    “所谓法律就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法庭上的三位在判决时候不要听听在场的三百位人民的心声。人民选择了梅塞斯基先生,正如人民选择你们来做裁决人。”

    “把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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