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纽约开店

    第一百二十七章 纽约开店 (第1/3页)

    纽约。

    时代广场。

    刘洪昌刚刚在这里租下了一大一小两家店铺。

    其中较小的那家,他打算开一家快餐店——炸鸡王。

    尽管这家店铺开在米国最繁华与人流量最集中的路段,但是刘洪昌却并不指望它能够赚钱。

    毕竟,在如今的米国,早已有着汉堡王、麦当劳、肯德基、德克士等,多家经营了二三十年的连锁快餐店。

    他这全新的快餐店,根本就抢夺不了多少顾客。

    而他开这家快餐店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在米国赚钱。

    刘洪昌真正瞄准的目标是国内的洋快餐市场。

    在后世,肯德基在我国1000多个城市与乡镇开设了8000余家连锁店;而麦当劳在我国的数量也有4000多家。

    除了这些国外的快餐连锁巨头以外,我国本土的西式快餐连锁巨头华来士,所拥有的店铺数量更是超过了两家之和,达到了将近两万家。

    由此可见,我国洋快餐行业所拥有的巨大潜力。

    其中,肯德基是87年在国内开设第一家店铺的,而麦当劳、德克士、必胜客还有汉堡王,都是90年以后,甚至有的还是2000年以后。

    而在当下,那些个洋快餐都还没有进入到国内,这就给了刘洪昌机会。

    有一句话叫:“一步先,步步先。”

    麦当劳在海外其他地方都是碾压肯德基的,但偏偏在我国却是被肯德基超越了。

    之所以会这样,一方面是肯德基进入我国后,进行了本土化改良,另一方面就是它比麦当劳要提前三年进入国内。

    在90年代的时候,甚至还有人在肯德基里面举行婚礼。

    由此可见肯德基的影响力。

    如果刘洪昌的炸鸡王,能够比肯德基提前6年时间在国内开设店铺,并在各种电影电视当中插入广告,那将会率先深入人心。

    等到以后慢慢扩充起来,必然能够碾压肯德基与麦当劳。

    不过,由于当下国内各种崇洋媚外,坚信舶来品更好,所以刘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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