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 方田均税法

    第二百四十五章 方田均税法 (第1/3页)

    宣政殿内,赵昕的话落之后,在场的大臣们心里便有了数。

    范仲淹奏道:“官家!臣以为朝廷将田地租给百姓种即可,若是遇到灾荒之年,朝廷只需适当的减免赋税,如此一来,百姓始终都是有地租,也不应担心这些土地重新落入歹人之手。”

    赵昕回道:“前二个江宁府知府王安石给朕上了一个劄子,希望朕实行方田均税法,今儿个,朕就同众卿议一下此事!

    “韩侍郎!你来给众卿解释一下方田均税法吧!”

    赵昕朝着韩降说道。

    “诺!”

    韩降恭敬的行了一礼,而后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劄子,面朝百官,大声的念道:“方田均税法,主要分为方田和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以东西南北各千步,每年9月县令派人分地丈量,按照地势和土质的肥瘠分为5等,依地之等级和各县原来租税数额分派定税。至次年3月丈量完毕,公布于民。而均税指的是,纠正无租之地,使良田税重,瘠田税轻;对无生产的田地,包括陂塘、道路、沟河、坟墓、荒地等都不征税,一县税收总额不能超过配赋的总额,以求税负的均衡......”

    韩降的话落之后,在场的大臣们都在思考其中的门道,因为方田法,并不是王安石的独创,而是北宋早就有例可寻。

    宋仁宗景祐年间,河北肥乡县田赋不公平的程度,已达到百姓所能承受的极限,民怨沸腾,群情激愤,已经严重影响了肥乡县社会秩序的稳定。当时肥乡县贫富两极分化十化明显,官僚、豪强巧取豪夺,大肆兼并土地,手中掌握大量的土地资源人力资源,却隐田隐丁,逃避税赋;贫苦百姓手中的土地被蚕食殆尽,却要承担着繁重的苛捐杂税。而县衙登记的田赋征税底册上,土地分配数据已与实际情况严重脱节。

    因此,素有河北“粮仓棉海”之美誉的肥乡县,按田赋征税底册征收税赋,根本就无法征收到位。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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