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马岛条约!

    第三百一十四章 马岛条约! (第2/3页)

  而实际上,还不仅如此。

    如果说,胖子岛已经被东海郡占领,并处于实际控制中。

    而且胖子岛的大名,基本已经被灭的差不多了。

    剩下一两家,也都是横跨本州和胖子岛的势力。

    大名驻扎本州才幸免于难。

    因此,割让出去也在他们预想之中。

    可伊予岛割让给高丽,就让他们倍感屈辱了。

    若是没有大魏,高丽已经被他们灭国了!

    现在却以战胜国的姿态,过来要割地!

    这谁能受得了?

    更何况,伊予岛的控制权还在倭国。

    并没被对方攻占。

    而忍不出出声怒吼的,也不是别人。

    正是刚上任的倭国关白,细川澄晴。

    他之所以愤怒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倭国被封锁。

    还因为此事直接关系细川氏的地盘。

    细川氏的地盘横跨伊予岛和本州岛,几块地盘隔海相望。

    伊予岛西北,就是其中之一。

    细川澄晴又刚刚接任关白,正要一展宏图大志。

    如何肯轻易割让?

    可惜的是,他这一吼之下,都不用冯一博说话。

    立刻就被卫士持刀相对。

    见冯一博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细川澄晴也只能愤愤的坐下。

    众倭人见此,也只能先再往下看。

    有什么话全都看完再一起说。

    第四、倭国向大魏赔偿军费,四亿枚东海郡铸造银币。

    其中,一亿银币直接交付东海郡,一亿银币交付九边。

    以此作为本次出兵的费用。

    其余两亿银币,交付大魏户部以填充大魏国库。

    此四亿银币分为四十年还清,利息二分五。

    看到这里,在座倭人都顿感荒唐。

    四亿枚银币,加上利息就是八亿!

    即使倭国和东海郡没有通商,不知道一枚银币的价值。

    但再小的银币,八亿枚也是天文数字了。

    相比之前的几条的咄咄逼人,这条就是异想天开了!

    就算把倭国卖了也没有这么多钱啊!

    难道今日对方就没打算真心议和?

    条款才看一半,倭国人众人就都有些不耐。

    若非东海郡兵丁持刀在旁,恐怕早就翻脸走了。

    不过,现在他们只能耐着性子再往下看。

    第五、倭国向大魏开放全国通商口岸,全国海上及内河航行权。

    开房口岸后,通商关税作为利息。

    另:倭国不允许以任何形势阻拦大魏商队及船只。

    这一条,倭国诸人倒是都有些莫名其妙。

    当初大魏为防倭寇,让他们闭关锁国。

    现在又让他们开房口岸,恢复通商。

    虽然不明白这背后有什么含义。

    但这条对于倭国来说,似乎并非不能接受。

    可再看下一条,这下不止细川氏。

    凡在场倭国大名,就没一个能接受的了。

    第六、大魏东海郡在倭国驻军,以保障倭国认真执行所订条款,方便运输倭国给予军费。

    直至本条款所订第四条赔款交清,第五条通商行船约章批准互换之后。

    大魏东海郡驻军,方可撤回本国。

    另附:具体地点及所需费用。

    细则上写的,是在倭国出云一带驻军。

    出云国是古称,现在分属大内和尼子两家。

    这两家大名都面面相觑,不明白为何要在那里驻军。

    那里既没有大的港口,也没有什么重要城市。

    难道真的只是随便定的?

    显然,这不太忙可能。

    众人再往下看,发现就已经到底了。

    第七、本条款签订之日起,各方应按约定息战。

    这些其实只是大致内容,其中还有很多细节就不详述。

    最下面已经有五方盖了印章。

    因为奉诏持节,所以代表的是天子。

    所以第一个就是冯渊的。

    上面写着:大魏奉诏持节督军东海礼部右侍郎二等安远将军冯渊。

    如果是正本,后面还有他的押印。

    下面基本按照身份排序,大魏开头的都在前面。

    第二行,是大魏东海郡王。

    第三行,是大魏九省统制。

    第四行,是高丽国王。

    第五行,是苦夷诸部首领。

    因为倭人看的都是副本,所以签名都只是示意,并无押印。

    最后是日期:景顺十四年七月十五。

    这正是今天的日期,显然是不准备让倭人回去商议。

    看样子今天不签了这些条款,他们可能就走不了了?

    说来,今天正好是中元节,祭告先祖的日子。

    若是这些条款,真能顺利签订。

    冯一博倒是觉得,多少也算对上一世的先祖们有些告慰。

    不过,这样的条款,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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