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诱敌

    第七十四章 诱敌 (第1/3页)

    没等那弟弟送来奶茶,姜穗就直接起身,去了洗手间。

    她原本就不想跟呆瓜谈情说爱,不仅没劲,还浪费时间,有这个闲情逸致,她都能加十几个帅哥的微信了。

    更何况,裴止中途插了一脚进来,说句实话,十个弟弟,都抵不过裴止一根手指头。

    她盯着自己腿上的丝袜,原先只是被撕破了一个小缝,这后面一扯又一拉的,再小也变大了。

    姜穗躲在隔间里,烦躁地扯掉了丝袜,扔进了垃圾桶里。

    还好她今天保守了点,没穿超短裙,应该不会走光,只是腿有些麻,特别是裴止接触过的地方。

    她单手撑在瓷砖上,摘掉高跟鞋,才勉强能站稳。

    往日,她的确对裴止的手指,情有独钟,因为很修长,特别是捏钢笔和看报纸的时候,样子特别好看。

    之前,她去研究所的时候,还看过裴止空暇时用手术刀模拟操作的模样,特别禁欲又独特。

    大概白大褂有一种不可冒犯的气质在。

    所以姜穗非常喜欢“冒犯”他,各种意义上的“冒犯”。

    有次,跟关凌闲聊的时候,她们正好谈起了异性身上,最具有独特性的地方。

    关凌觉得,是脖子跟腿,脖子决定头肩比,显得人挺拔,特别是喉结好看的,非常加分,滚那么两下,她小命都舍得给。

    腿呢,决定男人的下盘稳不稳,肌肉发达的,总比弱不禁风的要好看。

    关凌说:“现在小孩,就应该多锻炼锻炼身体,那些腿细的,总给人一股不踏实的感觉,没安全感。”

    而姜穗想了一会儿,觉得是手指,她喜欢那些骨节分明,又修长的手,光是牵一下,都足够她心动好久。

    特别是弹钢琴和做手术的,又灵活又漂亮。

    还会留下职业性所产生的茧,意味着某种专注程度,姜穗很痴迷这个,她昂着头,轻声道,“手指。”

    关凌当时一听,突然意味不明的看了她一眼,没说什么。

    但现在,姜穗有点懂了,她双手撑在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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