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顶罪?

    第三十一章:顶罪? (第3/3页)

,若这两段时间取交集。姜素奉的可疑时间是两点半至两点四十五分这段时间。这十五分钟内她干了什么呢?”

    韩彩妍按车敏的指示摊开了济州岛城市地图,指着地图说:“假若她从郊外小仓库驾车回南信的住处的话,至少需要四十五分钟,也就是说,她到达南信住处的时间已经是两点三十分,两点四十五分,她在A路路口收到交警罚单,而从南信住处驾车到A路路口至少需要三十分,那她收到罚单的时间应该是三点,而从A路路口驾车到警局至少需要三十分,那么,她到达警局的时间就应该是三点半了。”

    “也就是说,姜素奉没有作案时间,那她的嫌疑不就排除了?”高世妍眨眨眼,“这不是跟我们之前分析的情况医一样么?”

    “但是,案子分析到这儿,出现了一个矛盾的地方:现场没有采集到指纹、皮屑等可以指明凶手的罪证,奇怪地,在衣柜镜子上采集到两枚姜素奉的指纹,并且,我们分析了南信的伤口,得出结论:凶手是左撇子,而从姜素奉到警局报案时一系列的左手动作来看,她也是左撇子。这好像是有人要故意告诉我们:姜素奉曾经在现场出现过,并且因为某种原因躲到了衣柜里。假如我们根据这两点推测:姜素奉杀人之后被刘建武撞着,情急之中躲到了衣柜里。那我们的侦破就会陷入一个谜局,因为姜素奉有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苏启辉托着下巴,若有所思地说,“也就是说有人布了这么一个局:制造凶手是姜素奉的证据,但是又让她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就好像是扔给警察一个死结,警察越是费尽力气想解开,那个死结拧得越紧。”

    “这会不会就是凶手想要达到的目的呢?”高世妍挠了挠头发,思索着。

    “既然案子分析到这陷入了死胡同,我们依然先前假设的前提条件,即第一本日记的主人是龙菲君,但我们转换一个思路,看看姜素奉在案发前几个小时有过什么反常的举动。首先,日记里说:‘今天,大清早起来……我精心地打扮了一番……天啊!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真的是我吗?’从最后一句话可以看出,她对自己的装扮表现出一种异乎平常的惊讶和激动。”

    “啊!”高世妍再次挠挠头,说,“我走访过酒吧的老板和与姜素奉经常接触的那些人,他们都说,姜素奉一直都是这样妖冶性感的打扮的。”

    “这就奇怪了,为什么她会对自己平常的装扮表现出异乎平常的惊讶和激动?”车敏问道。

    “这还用说,”韩彩妍一直都是口直心快的,“因为,这天发生了不平常的事呀:她被人贩子拐走,南信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