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张献忠挖矿记

    第125章 张献忠挖矿记 (第1/3页)

    崇祯六年,二月。

    山东峄县,凤鸣山煤矿,山脚一片还算整齐有序的工棚中。

    丙七栋木棚,3号大通铺上。

    早上七点时分,天刚亮,听到当当当的上工锣响后。

    矿工毛喜龙睁开眼,掀开被子,有些不情愿的离开温暖的被窝,穿上衣服,简单洗漱一番后,拿着一个水瓢大的碗,在食堂那边打满了一份杂粮粥(混有大米、小麦、玉米、红薯等),再要了两个包了萝卜丝馅的烧饼,蹲在一旁吃了起来。

    杂粮粥五枚轻钱,烧饼三文一个,加上免费的大葱一根,这一顿早餐,合计花了11文。

    呼啦啦~

    毛喜龙喝粥的声音极大,烧饼也吃的非常快,跟周围工友的吃相一样,丝毫没有文明饮食的讲究,只图自己吃的爽就行,甚至吸熘的声音会故意弄大一些,表达出‘我吃的很香,敢打扰我弄死你’的意思。

    而有这类饿死鬼投胎吃饭习惯的,以来自东江镇的矿工居多,毕竟在皮岛、双岛等海岛待的几年时间,在常年缺吃少穿的生活中,没养成这种进食习惯的,大多变成了饿殍死尸一具。

    算算时间。

    自从前年十二月兵败被俘,到现在成为一名专心挖矿的矿工,已经过去一年多了。

    这一年多的挖矿生涯,对毛喜龙而言,辛苦确实是非常辛苦,比这轻松的工作几乎没有,尤其是刚开始极其不适应,不仅产生了反抗逃跑的想法,还差点付诸了行动。

    但……

    失败了。

    在三百多名精锐护矿队的严防死守下,逃跑的成功率微乎其微,只会白白挨一顿毒打。

    而尝试暴动或逃跑,累计超过两次的,矿主胡文庭虽为人心善,不会施加酷刑,也不会杀人,只是会把这类的矿工,以二十银元的亏本价,卖给经营铁矿的卢有性,而卢有性有着阎魔王之称,落到他手里的矿工,下场可想而知。

    被转卖走的巨大风险,让毛喜龙不敢轻举妄动。

    连续干了几个月,逐渐适应挖矿的劳动强度后,毛喜龙慢慢发现,他居然开始习惯这样的生活。

    主要是有三个方面让他感到了满意,从而逐渐消磨了对自由的向往。

    其一,是伙食方面,虽然食堂提供的饭菜种类不是非常丰富,但做到了一点——管饱。

    只要矿工能掏的出钱,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还隔三差五的有鱼、有肉,掏钱就能买到,满足下个人的口舌之欲。

    而这种能长期管饱的生活,就是毛喜龙曾梦寐以求想过上的生活,在东江镇大军发起叛乱后,他享受过一段时间,但没能稳定长久,现在在矿上工作,居然靠辛勤的劳动得到了温饱,还每三天吃一次鱼,每七天吃一次肉,精白的米面随便造,这样的生活就是天堂。

    其二,就是挖矿收入较高。

    在凤鸣山煤矿里挖矿,不管是周围村镇跑过来的自由民矿工,还是毛喜龙这样的东江镇叛军俘虏矿工,抑或者那些从江南来的合约矿工,足足上万名的矿工,为了方便管理,提高挖矿积极性,矿主胡文庭采取的不是固定工资制,而是多劳多得,按煤炭重量计工资。

    挖出一斤原煤,就算1文钱。

    挖出一百斤煤,就算100文钱。

    挖的越多,工资越高,没有上限,不会克扣。

    而凤鸣山煤矿属于浅层煤矿,埋藏深度只有二三十米,打井、通风、排水的工作量不算太大(这类安全的工作由老人妇孺做,拿每天五十文的固定工资),背着背篓下矿井后,毛喜龙一天至少能挖出两三百斤的煤。

    这就意味着日工资二三百文。

    在这个时代绝对属于高薪阶层。

    除去一日三餐的伙食开销,购买衣物和日用品的开销,一天至少能攒下100文,一年至少能攒下三十块银元。

    最后,就是能看到一丝丝的希望。

    一丝丝离开矿山,获得自由的希望。

    因为作为东江镇叛军俘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