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 盘子和碗
第三百零九章 盘子和碗 (第2/3页)
所有的女人没有一个不眼巴巴的看着妻子的名分眼馋。
当然,这是对有吸引力的男人来说。
无权无钱的男人不在其内。
周秉义从来不觉得涂自强会娶周蓉。
妻子的名分就是之于驴子面前棍子上的胡萝卜、就是之于飞蛾的灯火……
那个位置空着给女人们一个念想多好?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才更加渴望得到,才能够逐渐的不顾一切。
男人女人都一样。
没在基层当牛做马的周秉义有充足的时间反思和思考。
他反复复盘了冬梅事件中涂自强的做法,觉得自己通透了许多。
需求要细分,比如女人。
有的女人能满足欲望,有的女人适合娶回来放在家里。
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娶妻娶德,纳妾纳色。
什么叫德?
识大体,知进退,懂得妥协。
不会因为丈夫下半身的那点破事儿就胡搅蛮缠。
什么叫色?
能满足雄性动物的交配欲望。
妻的事儿,挺麻烦。
妾,不难。
只要你给她想要的,或者假装要给她她想要的就行。
想通了这些的周秉义觉得世界通透了许多。
于是,魔都知青陶俊书进入了他的视线。
目若春水、鼻若悬胆,身量挺拔、凹凸有致……
这非常符合雄性动物原始的交配欲望,至于性格嘛……
是,她是十分的市侩,功利心也很重。
是,她自视甚高又娇气。
这这些谁在乎呢,就是玩玩,又没打算娶回家。
碗有碗的用法,盘子有盘子的用法。
你不能拿盘子当碗。
周秉义高大英俊,又是姚劲松面前最受宠的办事员。
对于陶俊书来说,不管是从原始择偶角度还是现实功利角度都没有拒绝的理由。
姚劲松不也娶了个小十多岁的知青?
初中就跟冬梅恋爱的周秉义自认在泡妞方面段位不低,他很快就凭借着外貌和职位拉到了陶俊书的小手。
头两天更是在暗示可以帮助陶俊书返城之后搂到了小腰还顺手摸了……
腰是又细又软,下面又挺又翘!
下一步就是小嘴儿啦!
当初自己和冬梅发展到这步用了五年,而跟陶俊书只用了五天!
权力,真是好东西!
半个月,最多再有半个月!
一定能彻底拿下这个小娘们儿!
我周秉义马上就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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