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 盘子和碗

    第三百零九章 盘子和碗 (第2/3页)

所有的女人没有一个不眼巴巴的看着妻子的名分眼馋。

    当然,这是对有吸引力的男人来说。

    无权无钱的男人不在其内。

    周秉义从来不觉得涂自强会娶周蓉。

    妻子的名分就是之于驴子面前棍子上的胡萝卜、就是之于飞蛾的灯火……

    那个位置空着给女人们一个念想多好?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才更加渴望得到,才能够逐渐的不顾一切。

    男人女人都一样。

    没在基层当牛做马的周秉义有充足的时间反思和思考。

    他反复复盘了冬梅事件中涂自强的做法,觉得自己通透了许多。

    需求要细分,比如女人。

    有的女人能满足欲望,有的女人适合娶回来放在家里。

    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娶妻娶德,纳妾纳色。

    什么叫德?

    识大体,知进退,懂得妥协。

    不会因为丈夫下半身的那点破事儿就胡搅蛮缠。

    什么叫色?

    能满足雄性动物的交配欲望。

    妻的事儿,挺麻烦。

    妾,不难。

    只要你给她想要的,或者假装要给她她想要的就行。

    想通了这些的周秉义觉得世界通透了许多。

    于是,魔都知青陶俊书进入了他的视线。

    目若春水、鼻若悬胆,身量挺拔、凹凸有致……

    这非常符合雄性动物原始的交配欲望,至于性格嘛……

    是,她是十分的市侩,功利心也很重。

    是,她自视甚高又娇气。

    这这些谁在乎呢,就是玩玩,又没打算娶回家。

    碗有碗的用法,盘子有盘子的用法。

    你不能拿盘子当碗。

    周秉义高大英俊,又是姚劲松面前最受宠的办事员。

    对于陶俊书来说,不管是从原始择偶角度还是现实功利角度都没有拒绝的理由。

    姚劲松不也娶了个小十多岁的知青?

    初中就跟冬梅恋爱的周秉义自认在泡妞方面段位不低,他很快就凭借着外貌和职位拉到了陶俊书的小手。

    头两天更是在暗示可以帮助陶俊书返城之后搂到了小腰还顺手摸了……

    腰是又细又软,下面又挺又翘!

    下一步就是小嘴儿啦!

    当初自己和冬梅发展到这步用了五年,而跟陶俊书只用了五天!

    权力,真是好东西!

    半个月,最多再有半个月!

    一定能彻底拿下这个小娘们儿!

    我周秉义马上就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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