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考试制度

    第七十五章 考试制度 (第1/3页)

    至正二十三年六月十六日,全国上下举行了统一的升学考试,各地县城设立考场,接受下级镇村考生考试。

    潘都兰加作为全国最早的教育试点,参加考试的人数最多,共计三万人,其他各地都有一两万人左右的考生,毕竟人口基础摆在这,大部分的学生恐怕还在义务教育阶段,目前他们还没到中学的水准。

    考试内容共有5门,类似后世三加二的模式第一就是占语,第二是算数,第三是选修课,选修任意语言,无论是南越语还是汉文都可以进行选择。另外两门也是选修,可以从国史,地理,科学三选二,前面三科各科一百分,后面两科各科五十分,考试时间一共三天。

    考试期间各地都紧张不已,这是他们首次举报考试,要保证足够的公平性,不能出岔子,考题都是在考试开始的前一天,从省里教育院押送到各地,每结束一门考试,无论是试卷被送来还是被送回去都是重兵押送。占报的最新一期也是关于各地考试的情况,比如某某省某某县的某学生因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关键是他还是当地某官员的儿子。

    “官员的儿子还作弊呢?”这自然引起各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就算他们的儿子没有参加此次考试,但是以后迟早会参加,自然要趁早关注些。

    当然作弊的不止官员的儿子,不过相比其他人,官员的儿子成为了众人的焦点。

    报纸上还介绍着对作弊人的惩罚,大多数人都是考试行为不正规,也就取消了他们的单科成绩,至于那种严重的,除了被取消了考试成绩意外,还被‘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再参加考试。

    “这么严格啊。”大家都有点惊讶,不过大家倒是也没怎么觉得什么不对,毕竟这种惩罚在大家看来也不算严重,也没有牢狱之灾或者性命之忧。

    “陛下果然是大公无私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