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案中因

    第一百二十四章 案中因 (第2/3页)

姑娘吉人天相,不然秦时就是万死也难以赎罪。”

    此时的孙氏心里对待秦时已经有了点厌烦,累得她女儿中毒之事怎么可能凭这两句话就此放开,对于婚约之事也有了迟疑,实在不行退婚也是可以,最好是把这秦时远远地赶出去,大观朝女儿家晚婚者颇多,再多留女儿两年就是。

    她有些后悔听了大哥的话,都是她大哥说什么宜早不宜晚,再等这样好的人选就要被人挑走什么的,这才急急定下婚约,可现下看来这可不是什么好事,但秦时当面,她也不好多说,淡淡道:“都是小人生了坏心,你虽是主子也没有全能明察的道理。”

    秦时察言观色已经看出了孙氏的态度,站起身告辞道:“多谢夫人体谅,秦时告退。”

    见孙氏点头,他一面离开,一面在心中开始为他下一段婚约做谋划,这和沈四姑娘的婚事怎么看都不会继续了,孙大人那边自然会有别的安排,依那恶仆所说,保不准之前那卫氏女落水的事也有她的手笔,可惜的是,他竟然是从未仔细观察过这个几年来一直在他身边的仆妇,对于那些个说法心中也有疑虑。

    但此案到此就已经结束了,那老妇人已经承认了罪行,他自然也没有继续深想。

    随着沈青瑜一行回到沈家,凝珠之死的案子有了定论,盛京府衙定了秦家那位仆妇死罪。

    沈青瑜打听到那仆妇自述罪行,说的是她认为她家少爷是文曲星下凡,文采出众,又生的好,沈四姑娘与之并不匹配,这才起了坏心,下毒害沈青芷,却没想到误杀了凝珠。

    这个仆妇沈青瑜已经命人打听过了,是近四五年间才到秦家做仆人的,四五年的时间当然不短,但若说就因为这几年的相处,就让她把秦时看得这般重要,那就太奇怪了。

    秦时今年已经二十多岁,就是因为这个年纪还未成婚,沈青瑜才会怀疑他之前有别的婚约在身。

    事实上证明她想的确实是对的。

    她捋了一下时间,秦时第一桩婚约是指腹为婚,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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