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十九章 超凡档案

    第一卷 第十九章 超凡档案 (第2/3页)

虽然闲,但是也不能随便离开。

    所以他只能再等一周,下周日休息的时候才有空去调查。

    不过调查可以等下周,但是他现在就想看看档案,想知道自己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二楼,他跟叶曲说了这件事,其实更像是打个招呼,因为查看档案这件事本来就在所有组员的权限内。

    叶曲上来拍了拍他肩膀说道:“可以,但是要保持平常心,不要急躁,警局没能查到的事情,你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要耐心。”

    柳宵意识到自己确实有些急躁了,深呼吸了一下,道了谢。

    叶曲道:“你自己过去看就好了,需要注意什么你都清楚的,有什么问题记得跟我,或者找组长说,不要一个人处理。超凡事件没有小事。”

    叶曲前辈真的是个和善又让人安心的人。

    柳宵谢过,转身去了档案室。

    所有档案摆在顶着天花板的书架上,书架是固定住的不用担心倒塌。

    档案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用不同颜色做了区分,写了档案编号以及超凡事件名称。

    白色是因为各种原因确定无法结案,红色是未结案,绿色是已结案,其中有黑色标记的表示有疑点。

    一眼看过去,绿色居多,其次是红色,白色最少。

    最靠近外侧的,也是最近遇到的失窃案就是绿色,并标有黑色,侧面写着:4606年06号-密室失窃

    4606表示发生年份,06表示是这一年的第6个超凡事件,“密室失窃”就是事件名称。

    扫了一眼,看到这个档案旁边就是个红色未结案的案件,上面写着:

    4606年05号-白衣刺杀

    再往前还是红色:4606年04号-冥顽神童

    再往前是绿色:4606年02号-墙行者

    没有03号,说明3号档案比较特殊,被调去了神殿,这种档案一般都是超凡物品。

    回收的超凡物品全部要送到神殿保存,督查组没有允许是不可以私自保存使用的。

    柳宵目光回到5号案件上。

    白衣刺杀?这怎么这么像我的经历啊?

    疑惑地将它拿下来翻看:

    编号:4606-05-白衣刺杀

    时间:4606年7月7日,青梅街56号,残月书画

    超凡者:柳宵,焦宁,白衣人

    事件:第七组新收超凡者柳宵,于7月7日晚成功获取神性,返回青梅接56号后引起白衣人关注。刺杀行动被第七组组长焦宁阻止,由于焦宁没有困敌能力,为了保证柳宵安全,将其击杀。

    详细过程见附录1:焦宁手写报告。

    ……

    柳宵翻到附录1,里面是组长焦宁手写的自己视角发生的事情详细经过,包括对话,以及战斗过程。

    其中甚至提到了秦锦,不过有备注:经核查,隔壁店铺普通人,女,年龄19,灵北市灵北大学在校学生。

    全篇没有加入任何个人色彩,精准客观地描述了事情经过,可见组长为人。

    只是柳宵不觉得自己是遭到了刺杀,那个白衣人给自己扔了一团神性,那团神性后来在梦里提醒自己“小心猎人”之后就消失了,白衣人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要杀自己。

    大致翻看了一下,附录1结尾处是组长的签名,档案结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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