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还想不想长身体了

    第三十四章 还想不想长身体了 (第1/3页)

    “侯爷您真是贵人事忙啊!”

    圆润洪亮的声音响起,下一刻孙瑜已经出现在了两人的视线。

    一身剪裁得体的烟色云锦,腰上挂着一块晶莹剔透,一看就价值不菲的幽青玉佩,奢华而不张扬。

    他的眼睛向上吊起,不大也不小,透着商人独有的精明。乌黑的头发高高梳起,用一个珍贵的玉貔貅扣住。

    总之,孙瑜全身上下都透露着,有钱,且不傻。

    “想必这位就是我那未曾谋面的小侄女?”

    他礼貌却又不失仔细地打量着慕千殇。

    慕家孙家交好,是从白长风那一代开始的。

    当时孙白杨周四家都在官场,志同道合,胸有凌云志,相约共同守护大邺打下的锦绣河山。

    无奈世事变化从来都无迹可寻,朝堂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宦官从中作梗,搞得众臣叫苦连天。十年前,孙家决定退出官场纷争,之后杨家周家也相退出。

    他们为大邺奋斗了一辈子,不想老了都不得安生。唯有白家坚持下来,却依旧逃不过被宦官污蔑的命运。

    之后大家各赴志向,再没有见过,只有那本史册能证明他们曾有过的友谊。

    “正是。”

    慕千殇暗暗揉着被沈鸾捏疼的腰,对孙瑜却没什么亲近。

    一个不曾谋面的小叔叔,她也亲近不起来。

    “来人,上酒菜!”

    孙瑜豪气地拍拍手,引着他们进了包间。

    沈鸾拧眉,这孙瑜怕不是只有一件事情要谈。不过商人重利,倒也在意料之内。

    “侯爷能来我这琉璃阁,在下万分荣幸啊,”

    孙瑜自来熟地倒上一杯酒水,与沈鸾举杯,

    “这一杯,孙瑜祝您完成大业!”

    孙瑜开口,语出惊人,惊得慕千殇美感拿起酒杯。

    就算诗人都知沈鸾横行霸道,却没有人敢当着他的面儿说出来,还是这么毫无遮拦地说出来。

    孙瑜胆子不小。

    沈鸾当然没有与他碰杯,而是自己一饮而尽。

    孙瑜这手,他也算是早有预料。

    他很有才能,带领孙家在短短五年之内就成了京城乃至天下著名的商家,全国各地的商铺,都有他孙家的一分儿。

    与孙家的势力同时增长的,自然还有他的野心。

    而沈鸾,就是一块绝佳的跳板。

    “侯爷,怎么想?”

    他没有气恼,反而又为沈鸾添上一杯酒。

    “侯爷若是有意,那本史册我送给侯爷又有何妨?”

    他手里握着的,可不仅仅是一本史册那么简单,那是宦官的罪证,是沈鸾与其争锋的重要东西。

    慕千殇闻言愣了愣,这史册本就是母亲所写,因相信故交为人才将其交到孙家手中,却也不是传给了孙瑜,他现在却在这儿用史册和沈鸾谈条件?

    奸商。

    “孙老板想要什么,尽管说出来。”

    沈鸾没碰他给倒的那杯酒,一副高冷模样。

    孙瑜闻言大笑,

    “果然是沈侯爷,爽快!”

    他一杯酒倒入口腔,

    “孙家经商多年,虽有幸得以发展壮大,始终困于一些蝇头小利,若是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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