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吞并领国】

    第六章【吞并领国】 (第1/3页)

    吞并邻国——郑武公扩张有道

    土地不能借

    周王室的西迁,证明了郑桓公的远见卓识和借地之举的英明。但对借地给郑国的郐国和虢国却是一场灾难。

    因此,土地与金钱一样,是不能借的,借出去容易,收回来就难了。为什么?因为中国是一个人情的社会,是一个讲关系、讲人情、讲道德的社会,而不是一个讲契约的社会。

    今天借钱不还,可以找法院,打官司。可以通过第三方强制执行。但这样做,在中国是伤感情的。

    因为中国人不会将钱借给一个不相干的人,能借给他一定是关系不错,你想关系不错,因为点钱,找上法院,关系就没有了。因为讲关系,讲人情,因此,你不能看着人家受难,他不还钱,一定是有难处,像杨白劳那样,既然不能看着人家受难,那么,当债权人要钱的时,举债者只要摆出困难,债权人就不好逼迫了,否则就是没有人性的黄世仁,乡里乡亲的,那有那样对付杨白劳的。

    所以借出的钱有很大的可能性是打漂了,因此,对待借钱,要么大大方方地送给对方,帮人帮到底,让他扎扎实实地落你个人情。

    要么不借,先轻轻地得罪一下人,免得将来既得罪人,又得罪钱,弄得个人钱两空。所以过来人都说,不要借钱给人。

    钱能不借,土地就更不能借了。

    借出去容易,要回来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刘备借荆州了。

    三国时期东吴的孙权看着不走运的刘皇叔被曹操一路追得屁滚尿流的,从北方一直逃到

    江南,心生慈善,为了共同对付曹操,把荆州那块地方借给了刘备,给他一个栖身的场所。

    那想到刘备根本就没有把自己当外人,占着荆州就不走了。为了共同对付曹操,为了与刘备抱团取暖,孙权一开始没好意思要。可你老是不要,时间长了,刘备真得就成了那块地方的主人了。

    可是你要是要吧,人皇叔没有安身之地,你不能赶人家走吧。何况你要是硬赶人家走,曹操会赶你走。

    更何况孙权的势力未必就可以把人家皇叔赶走。刘备那边态度很明确,我就占着不走了,有本身你来抢回去。东吴真得抢了,还真得就没有抢过去。如果诸葛亮不离开荆州,可能东吴真得就失去了荆州。只是后来守荆州的关羽大意,最后,因为荆州,孙吴与西蜀成为了仇家,西蜀为此伤了元气,孙吴为此伤了人气。这就是借荆州借惹的祸。

    还有前几年打仗的科索沃,那是人家塞族的发祥地之一,是人家的圣地。但当当地居民90%都是阿尔巴尼亚人时,科索沃从塞族人手中独立出去也就是应该的了。同样,耶路撒冷是犹太人的发祥地,但当巴基斯坦人占据以后,你就不应该再把人家赶走,把人家拆迁自己住进去。因此,土地是不能借的。

    土地一经使用就成为使用者的土地,他就会把自己的感情、自己的心血、自己的生命付

    诸在上面,要让他搬走,那是要他们的命,只有通过强大的武力才能做到。周天子把土地分封给了诸侯,理论上他有权收回这些土地,可实际上呢?他很难做到。而到了东周,天子没有了武功以后,那套说辞就更成了写下来或挂在墙上的美好的制度。只能看看。

    所以郐国和虢国借出去的那10座城邑是别指望收回来了。

    问题虽是很复杂的,从道义上,郑国是应该归还地的,好借好还,再借不难,这是民间百姓教育孩子的说辞。但郑国已经不是孩子了,因此,他就不守这个规矩了。从法理上讲,两国是有权利要回这些土地的。而从实践中,不要说还这10个城邑,就是加上天子奖励的土地,郑国人也觉得根本不够

    居住,郑国是周天子的近亲,要住大房子,而要住大房子,就必须拆迁周边的邻居,因此,不要说还这10个城邑,就是再加上十个城邑也无法填满郑国人的胃口。实际上,周天子在迁到洛邑后。

    对于帮助天子营救天子的功臣自然是少不了奖励的。由于郑武公攻打西戎军队和迎接新

    天子有功,周平王对他进行封赏,把洛阳以东的大片土地赏赐给郑武公。让他世袭父亲郑桓公的爵位,做了卿士,留在王室执掌朝政。然而这些土地对郑武公来说是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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