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离婚,我要离婚!
第65章 离婚,我要离婚! (第2/3页)
里。
不假手于任何人。
所以,没人知道他找的是什么,上上下下对这件事情讳莫如深。
但夏伯渝做的这件事情已经得到了上面领导的批准。
至于为什么要找当年的档案,还是几十年前的,那是因为有人去当地有关部门反应问题了,为他们家里的一个长辈。
那人拿着长辈留下来的一个日记。
此时这本日记破旧的不成样子,有几部分还是能看得清楚的,其中就有这样一段话,“……我带领三名保安队员搜山,在鹰嘴山的山崖处遇到沈微云,她背上是一个大约五六岁的孩子,同行者是她的亲卫,我认识沈大小姐,兄弟赵二也认识她,祖父的命是沈家人救下的,我也敬重沈微云侠肝义胆胸有大义,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家里人的命都捏在***的手里,不得不做被人人唾骂之勾当,但今日不可,我杀了赵二和另一个铁杆狗腿子,引走了一队同样搜山的***,三人……”
到此戛然而止,并不是没有记载了,而是后面的部分没有文字,因为已经被水渍给茵了的。
这上面是有有时间的,不过是从前的时间,换算后那就是1942年8月1日。
也是他的妻子沈微云牺牲的时间。
当年沈微云与薛晴带着从老乡家接回来的小儿子夏辉路过鹰嘴山的山崖,与保安队还有***交锋,沈微云为了保护儿子夏辉还有薛晴英勇牺牲……
但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来,这人日记上写的与薛晴当年所说的截然不同。
当地有关部门,接到这本日记的时候,知道事情重大,马上就联系了回京城准备与政策小组交接微云山庄的夏伯渝。
那时候夏伯渝已经坐车到了大院的大门口,门卫正巧接到电话,然后他当即就折返来到了江南的凉州。
也见到了那个替长辈反映问题的桃花村的村民朱有志。
他是拆老家的房子在地基下一块大石头下面发现这本不知道藏了多少年的日记。
也或者说,是准备记下来给自己留后路的。
大部分文字都已经看不到了,就这部分文字后面的也不知道写的是什么,但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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