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4章 愧对

    第424章 愧对 (第2/3页)

应过来,她认回的亲生女儿,家里其他人都不赞同?

    对此,常春芳当着蓝欣雅的面哭了一场!

    她觉得一家人都不能理解她的心情!

    欣雅是她的亲生女儿,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儿肉!

    以前的种种,是因为欣雅年纪小,还不懂事。

    现在欣雅愿意回来了,他们作为家人,怎么能不给欣雅一个改过的机会?

    因为这个原因,常春芳更加心疼女儿。

    所以在蓝欣雅离开蓝家的时候,常春芳依依不舍的送亲生女儿出了门,还在蓝欣雅的口袋里,塞了一千块钱。

    常春芳如今帮着老大家里带孩子,手里这一千块钱,是蓝胜利平常给的家用,每个月花不完就存下来的。

    炸鸡店的生意现在蓝胜利管着,所以家里的账就在他手中。

    常春芳给钱这事儿没有瞒着蓝胜利,而蓝胜利得知,索性一千块钱不多,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事儿就过去了。

    可拿到了钱的蓝欣雅,尝到了甜头,怎么可能就此罢休?

    她五月初在蓝修明结婚的时候回来住几天,七月份又带着孟大宝借口回乡认认家门。

    八月底打电话告诉常春芳,说她儿子孟大宝马上要上幼儿园了,京都那边的幼儿园不同于乡下,各种需要钱打点。

    十月份,蓝欣雅直接到了临江市见父母,临走的时候连吃带拿,炸鸡带走了四只,钱也拿走了五百块。

    这还是因为蓝胜利对于蓝欣雅频繁有理由跟家里要钱,他不高兴了,所以常春芳才没有给一千,而是五百块。

    五百块钱给出去,常春芳还觉得苦着自己亲生女儿了。

    他们又不是没钱,给欣雅千把块的,又能怎么样?

    见到春芳不高兴了,蓝胜利也顿时垮了脸!

    两口子在一起生活三十几年,一向和谐的关系,第一次出现了争吵!

    “春芳,你自己算一算,从五月份到现在,五个月时间你给了欣雅多少钱?”

    或许常春芳心里没计算过,但蓝胜利却很清楚。

    “老二结婚,欣雅回来拿五十块钱随礼,走的时候你给一千,七月份欣雅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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