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八旗制度

    第七十章 八旗制度 (第1/2页)

    一个旗如果有两个或更多的领主,以谁为旗主,这在当时也是有原则的,即以长幼为序,兄长为旗主。比如镶白旗两个领主是多尔衮和阿济格,因为阿济格是哥哥,因此以阿济格为旗主,后来阿济格犯罪被革除,才由多尔衮当旗主。

    再如正蓝旗旗主是莽古尔泰,他死了以后,再由德格类继任旗主。镶红旗也是这样,由代善的嫡长子岳托任旗主。需要注意的是,任旗主的都是嫡出,庶出的是无法担任旗主的。

    第三,八旗的领主和旗主是不一样的,

    领主领本旗佐领下属人,形成主属关系,这种主属关系不是一般官僚机构中的上下级关系。主就是主子,属就是奴才,属人对领主具有人生隶属性。属人有两种,一种叫“阿哈”,是纯粹的家内奴隶,是包衣佐领下人。另一种叫“诸申”,入关以后称为“哈哴阿”,是旗分佐领下人,这两种人与领佐领的领主,都有主奴关系,只是在隶属的程度上不一样。

    阿哈服役于主子的家内,国家没有权力役使他们。而诸申是旗分佐领下人,是隶属国家的,被分封以后又属于领主之下的属民,对领主有私属性,所以就兼具隶属于国家、领主这两种隶属关系。

    领主分封制下的八旗,虽然集中于后金政权之下,另一方面,每一个旗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政治单位,旗下官员都有本旗人的担任,一般情况下不能把别的旗的人调入当官,同色旗下的不同固山之间倒是可以担任,如正白旗满洲固山可以在正白旗蒙古固山任固山额真(即后来的都统)。

    所以,在入关前和入关初,一看到某个人任某旗的旗官,就可以判定出他的旗籍,明确了他的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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