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 不能惩罚财阀的原因

    第415章 不能惩罚财阀的原因 (第1/3页)

    法律是一种在具体的条文框架下进行讨价还价的东西.

    眼下金正宇抓住了一些犯罪嫌疑人无法隐瞒地罪刑。

    而徐玄振这边则要和检察官讨价还价,看看有没有什么回转地余地。

    不过虽然主动权在金正宇的手里。

    但是徐玄振也不是一点反击地手段也没有。

    对于律师来说,按照自己地客户设计辩护方案是完全可行地。

    比如选择什么样的罪行认罪,选择什么样的罪行只承担共犯的责任。

    徐玄振的目标很简单,只要让赵会长的刑期减到7年以下,就有机会获得缓刑。

    简单的说就是按照H国的法律,一天牢也不用做。

    到时候虽然赵会长在面子上有些挂不住,顶了一个侵占自己亲手创建的公司财产的罪行。

    但是考虑他年事已高,身体不好,再加上对于韩劲集团是不可缺少的领导者。所以法院判定赵会长有期徒刑7年缓刑……

    这番说辞金正宇光是想想,几乎就能猜到八九不离十.

    而徐玄振当然也知道。不过他要先弄懂金正宇到底想要什么。

    “金检察官,你不用真的不给我面子,让我的客户去坐牢吧!”

    “哈哈,我早就知道徐教授想要提什么样的条件了!说吧,先说说你的方案!”

    “那好吧!关于商人的事情,赵会长的夫人对此深表忏悔,所以受害人将会获得一大笔赔偿。具体的金额我们可以商议,这件事儿能不能就此揭过?”

    金正宇听到对方的话,知道人家一定会拿出一个非常有诚意的价格来解决这件事。

    但是这件事究竟要如何处理?关键还是要听受害人的话。

    和中国那边的法律不同,在H国这边,对于一些受到人身伤害的刑事案件,受害人的话语更强。

    而在中国,受害人往往要放弃自己得到刑事赔偿的机会,才能让一些穷凶恶极的罪犯获得应有的判决。

    因为很多时候这些民事责任都是由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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