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朱元璋的雄心壮志

    第一百五十六章朱元璋的雄心壮志 (第3/3页)

外一方面,家族攀龙附凤,一人发达,大家都沾光。

    时间一长,如果一个家族代代都有举人,进士。那么这个家族自然成为当地的社会贤达,士大夫代表了。

    当然了,这些因为科举而兴的家族,也会因为科举而亡。这里就不多说了。但是地方大族的更新换代,并不代表这些大族作为整体势力的消亡。

    儒家以礼法治国,而原本的大明律集解,也就是大明律的注释,是相当重要的法律文件,在开篇说的十大逆,也就是十项大逆不道的罪过之后,用了大量的篇幅,说了一些一些老爸死了怎么办?老妈死了怎么办?还有爸爸的爸爸叫什么?爸爸的姐妹叫什么?之类看似很不重要的家庭伦理问题。

    不明白这一点,就不明白儒家的逻辑。

    张载的文章说得很清楚:“大君者,吾父母宗子;其大臣,宗子之家相也。”

    儒家治世模型,就是皇帝不仅仅是天子,而且是皇族的大家长。而官员不仅仅是官员,也复制了这个模式,是地方家族之长。于是,天下是天子之族统领地方家族,各安其分。于是,皇帝作为天子,尤其要注意礼法。因为礼法,不仅是规范天子的,也是天子用来规范地方大族的重要规矩。是以,为什么,明代大礼仪争名分,争得那么凶,很多人死都不退让。乃至于前仆后继。

    这里面固然是有政治利益的成分,更重要是大明治理国家的重要支柱,大明皇室与士大夫家族的重要纽带,如果皇室不讲这个,那么地方大家族大族长们,又怎么以尊卑有序,来压制其他挑战者?

    前文说过,在宗族之中,个人是没有独立的财产权的。甚至在宗族之中,个人是没有生命保障的。

    家族私刑,父母杀子,很多时候是不为罪的。在后世看来,有些父母将儿女看为自己的财产。都是被谴责,不容于社会主流的。而在明代,社会主流就是儿女就是父母的财产。后世说父母卖子女,更多是一种夸张的说法。而这个时代,父母卖子女,是天经地义,乃至于大明律都允许的。

    反过来,再看朱元璋简简单单的几句话,代表着什么?代表着一场颠覆,从法律角度来否定了宋儒的意识形态。这是何夕想过无数次,但是都不敢做的事情。

    而有这些基本权力之后,后续一些事情才能次第铺展开来。

    只是这会遇见巨大的反噬的。

    这也是何夕迟迟不肯动手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