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巷战
第三十七章 巷战 (第3/3页)
说错,但韬光养晦显然并不能阻止战争的到来。
“小心,他们来了!”
阿瑟手底下的士兵们盲目开着火,在一个星期前,他们还在使用落后的后装滑膛枪,连膛线都没有,更别提什么枪法了。
唰——
一名殖民地民兵被撕成了两半,身上染血的狼人顺手抓起一名民兵,便飞速遁入了黑暗当中。
殖民地民兵们目瞪口呆地看着地上被撕开的躯体,对绝大多数人而言,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真正看到那传说中的“狼人”,此前那更像是某种都市传说。
毕竟他们平时所接触过的,流浪在各国的“混血狼族”们,也无非就是多了对耳朵,或是多了条尾巴,力气比普通人大一些,但绝达不到能无视枪械的地步。
作为社会的最底层,他们并不可怕,往往被视作流浪汉,小偷,职业乞丐,马戏团小丑,城市的寄生虫,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以外。
他们来往欧洲各地的方式,往往也是凭借超人一等的身体素质进行偷渡,在各国都是黑户。
有时甚至会被军警以影响市容为由,毫无理由地“清理掉”,他们没有财产权,任人欺凌,地位比上千年来饱受歧视的犹太人,吉普赛人还要更低微。
欧洲现在仍有许多流浪狼族,毕竟一张远渡重洋的船票价格太过高昂。
德克萨斯人虽也在欧洲设立了“狼族联合会”“流浪狼族互助会”等组织,用以招揽狼族移民,但规模很有限。
毕竟流浪狼族虽然哪里都有,但绝大多数其实也就在亚平宁周边地区,而且根本不成聚落,如果不是身体素质强悍,兼寿命悠长,可能早就已经绝种了。
但来到德克萨斯以后,他们才发现,那些往昔绵羊一般,根本配不上狼人之称的狼族,竟真拥有如此可怕的力量。
就当阿瑟以为下一个被杀死的就会是自己时。
一道高耸巍峨的身影,仿佛凭空出现一般,来到了自己的跟前,将一名扑来的狼人直接撞飞了出去。
是那个本土的铁公爵,了不得的大人物!
铁公爵的动作相较于国王利刃,无疑要更加迅捷。
在把狼人撞飞的同时,他手中的链锯大剑宛如闪电般劈落,将其直接切成了两半。
他看着地上哪怕被切成两半,肉芽仍在不断蠕动,试图连接在一起的血肉残肢,面甲下的眉头皱起:“肮脏的畜牲!”
下一刻,惨白的冷焰从他手掌中张开的喷射管中喷出,顷刻间便将所有血肉燃成了灰烬。
“是铁公爵!”
“铁公爵来了!”
幸存的侦查兵们欣喜若狂地大喊了起来。
但就在这时,只听轰的一声,一把金色的长矛钉入地面,激起来的碎石劈里啪啦砸在铁公爵面甲上。
紧跟着,一名穿着铁甲的女骑士,从天而降,动作轻盈地落在了长矛的尾端,她看向对面高大的铁公爵,嘴角微翘:“好久不见,威灵顿公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