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婴灵

    第一百零九章 婴灵 (第2/3页)

    难道婴儿的生母就不算受害者?

    就算双方同意,那也不行!

    法律明令禁止人口买卖,遗弃也不行!

    可见农村普法之路,任重道远啊!

    治安员突然想起之前在网上看到一个热搜问题,问:农村什么最可怕?

    有人说穷,

    有人说无知,

    有人说不懂法,

    有人说重男轻女,

    有人说见不得人好,

    其实都对。

    他出身农村,很清楚那里是什么样子。

    但城市也不见得好到哪去。

    正所谓:农村是有产者的田园牧歌,城市是无产者的血肉地狱。

    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在那些镜头看不见的角落,住着太多边缘人,他们是被无视的群体,却又是这个国家的大多数。

    “人手不足,管不过来啊。”

    年轻治安员感到深深的无力。

    不过,正因为各种不好,才更应该努力去建设。

    而不是让它继续烂下去!

    ……

    治安员冷着脸:

    “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被你卖掉的孩子,已经超过三人,所以至少会被判十年,甚至更久。”

    听到这话,李洪基才真的慌了。

    “我、你们不能这样做,最多、最多我不卖就是了……”

    两名治安员对此只是冷笑。

    如果只是初犯,或许还可以说是遗弃罪,但是这都第三次了,营利目的明显。更别说此前还让身为残疾人的妻子多次流产。

    稍后此案会移交给监察院,相信他们会愿意提起公诉的。

    另一边,

    针对那对年轻夫妇的审讯也在进行中,

    二人同样对自己买孩子这一事实,不予否认,不过按他们自己的说法,是李洪基说自家无力承担对孩子的抚养,决定送人,只需要支付一点营养费就行。

    其实他们不是不知道拐卖儿童罪。

    只是抱有侥幸心理,加上想要个女儿,妻子又不想承担怀孕分娩的痛苦,只好出此下策。

    没想被抓了个正着。

    按照买卖同罪的规定,俩人大概会被判个五到十年,不过具体还得看到时候怎么界定罪名。

    ……

    人民医院妇产科病房。

    王秀玲勉强支起虚弱的身体,收拾东西,准备等丈夫回来,办理出院手续就回家。

    至于丈夫去了哪里,其实她心知肚明。

    可是,知道又有什么用呢?

    既不会说话,又不会写字。她的人生,从嫁给那个男人开始,就已经固定了。

    回过身,却看到李娟带着两个护士,以及一名女治安员站在门外。

    那女治安员怀里,还抱着个孩子。

    王秀玲呆住,不知所措。

    “孩子追回来了,那个男人也将得到应有的惩罚,你不用再承受那种非人的痛苦了。”

    李娟从女治安员同志怀里抱过女婴,交到王秀玲手上,安慰道。

    从昨天到今天,她都有看到,王秀玲在病房里多次独自流泪。

    说明是舍不得孩子的。

    正常来说,没有哪个母亲愿意把自己孩子卖掉。

    王秀玲抱着孩子,就要给众人跪下,被李娟等人赶紧扶起,很是心疼这样一个命苦的残疾妇女。

    事情传开后,各个科室的好心医生,纷纷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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