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郭胜利之死

    1010、郭胜利之死 (第2/3页)

的人。”

    何况,还有一点他没有明说,他们是私营企业,按照现在国内刑法上的贪污罪,在主体上限定为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体现了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从重惩处的刑事立法原则;

    在客体上限定为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体现了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原则。

    而发生在外商独资企业的个体、私营企业中的上述犯罪行为,虽然也具有"利用职务之便"的特征,但与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存在明显差别。

    司法实践中对于外商独资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中的侵占罪行,只能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九条关于类推的规定,比照相关分则条文定罪判刑,具体定为比如盗窃罪、诈骗罪等。

    郭胜利不是小顾这种三言两语就能被吓唬住的法盲,他是法学硕士出身,熟谙各种法律条款,自然明白,不管他是贪污还是受贿,从司法的角度来说,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都是很难成立的!

    所以,对郭胜利这种人来说,是不可能被轻易的吓得跳楼的!

    因为没有这个必要,怎么样都罪不至死!

    “查吧,彻查。”李和的眼神一下子狠厉起来,因为有人不但在试图挑战他的底线!

    甚至还是他的地盘闹出来了人命!

    叔叔和阿姨都不能忍!

    齐华趁着李和转身的空挡,偷偷的活动了下站麻木的双腿,然后问,“那媒体这一块?”

    全国每年的人口死亡率大概是千分之六,也就是每年大概死掉2000多万,这也就意味着每天大概死掉五六万人。

    因此,死个人算不得新闻,总有各样花样死法,要是都能上新闻,全国的报纸和电视啥都不用干了。

    小地方死个人也不能算新闻,因为传播的价值太低,不值当全国关注。

    小公司、小作坊、小矿、小厂死个人更不是新闻,生活压力这么大,生存这么困难,当然要以命相搏,不稀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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