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人神共愤的滔天大罪!
第118章 人神共愤的滔天大罪! (第2/3页)
宗亲皇室身上,却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宗亲皇室杀了某人,能给其家人赔点钱,都得被人竖起大拇指,称赞一句:真是个敢做敢当的贤王!
至于欠钱,那就更别提了,本金、利息且先不探,能不杀人灭口的,也都能算是‘善良正直’的好宗亲。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千古铁律尚且如此,具体到其他的罪状,自也大都是类似的情况。
寻常百姓造反,得砍头吧?
宗亲不一样;
宗亲造反,只要不是死在战场上,那在叛乱平定之后,就基本不能杀了。
顶破天去,也就是软禁至死。
寻常百姓君前失仪,得杀头吧?
到了宗亲身上,也还是不一样。
寻常百姓‘君前失仪’,根本不需要证据——皇帝说你失仪,那伱就肯定是失仪了!
而宗亲诸侯‘君前失仪’,就算是人证物证俱在,也大概率不能严惩。
因为天下的百姓,根本不会关心这件事,究竟有没有证据;
他们只会关心:哦,某某王抠了个鼻子,就被陛下给宰了啊······
亲弟弟/叔叔,就这么狠下心宰了~
这陛下,也是个狠人呐?
对亲戚都能下的去手,对俺们这些个老百姓,能好的了?
所以,如今汉室那一本厚厚的《汉律》,与其说是为天下人准备的,倒不如说,是给天下‘非刘姓’的人准备的;
至于刘氏宗亲,单就凭一个‘刘’姓,就足以保证那本厚厚的汉律当中,根本没有任何一条罪名,可以将他们置于死地。
这样说,或许也还是有人会感到奇怪;
——王法都管不了这些人,那这天底下,还有谁能管他们?
答案是:家法;
对于如今的刘汉社稷,也就是这个‘家天下’而言,刘氏宗亲,理论上都是统治阶级的一份子。
所以,作为规则制定者的刘氏宗亲,本身并不被这世间的规则所束缚。
真正能约束他们的,是刘氏内部的‘家法’。
说的再具体一些,便是以天子启为代表的刘氏大家长们,才有资格对这些‘不屑子孙’,以家法的名义进行约束、惩治。
既然是家法,那家法所惩治的人,以及这些人所涉及的罪名,自然就不可能是人世间,那些鸡鸣狗盗、烧杀抢掠的罪责。
而是······
“楚王刘戊,不会是挖了先祖庙墙吧?”
“——丰沛龙兴之所,可就在楚国境内!”
刘彭祖骇然一声惊呼,惹得申屠嘉、刘胜二人纷纷回过神;
便见申屠嘉想都不想,当即摇了摇头。
“楚王刘戊,没这个胆子;”
“——就算有,他也做不到。”
“虽说丰沛龙兴之所,在楚王的国境内,但丰、沛二县,却已经凭借太祖高皇帝富裕的特权,足足快活了将近五十年!”
“这五十年间,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从未曾将触角成功伸入过丰沛;”
“就连长安朝堂,都无法从丰、沛收上哪怕一粒米的农税,哪怕一枚铜钱的口赋。”
“他楚王刘戊,别说是在丰沛龙兴之所闹事了;”
“便是想踏足丰沛,恐怕都会被那些个‘山东父老’乱棍打出去······”
面带愁苦的否定了刘彭祖的猜测,申屠嘉便悄然侧过头;
看了看刘胜,又略带试探的开口道:“倒是出宫的时候,御史大夫陶青,随口提起了此事;”
“似乎是因为楚王刘戊,在太皇太后丧期内饮酒作乐······”
“——应该不是。”
不料申屠嘉话刚说出口,便引得刘胜满是笃定的摇了摇头,面色又随即更沉一分。
“起码不是只有这件事。”
“——在太皇太后丧期内饮酒作乐,对于宗亲诸侯而言,确实是难以饶恕的罪过;”
“但也仅仅只是‘难以饶恕’,而非‘不可饶恕’。”
“如果只是这一桩罪责,那按父皇的性子,大概率会利用这个罪名,来逼迫楚王刘戊就范。”
“比如暗下提醒刘戊,并告诫刘戊‘只要别跟着刘濞造反,这件事就可以不再追究,否则后果自负’之类。”
“可今天,父皇却是刚看到刘戊的罪状,便当着老师、御史大夫、内史这三位柱国之臣的面,流露出了愤怒的神容。”
“这样的异常,恐怕根本不是一个‘丧期作乐’的罪名,就能够解释的通······”
这一下,倒是轮到刘胜开口,将申屠嘉所获得的‘小道消息’所否定;
片刻之后,申屠嘉明明看见:刘胜的目光中,分明流露出了些许了然,但紧接着,话题就被刘胜给岔开。
“且先不论楚王刘戊,究竟犯了怎样的滔天大罪。”
“从父皇的反应,老师就可以知道:楚王做的事,让父皇勃然大怒,甚至只能将削藩的事暂时搁置,要腾出手专门处理楚王的问题。”
“所以接下来,老师针对《削藩策》的具体操作方案,恐怕,就要再加上一个‘楚王刘戊因罪被削土’的前提,再做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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