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 轩然大波
第444章 轩然大波 (第2/3页)
测,也未必就一点道理都没有。
——吕太后临终前的托付,实在颇有暗示吕氏‘在我死后再谋朝篡位,以吕代刘’之嫌。
所以,从吕太后掌政,一直到吕太后驾崩,诸侯大臣共诛诸吕,迎立代王刘恒,再由刘恒一点点将皇权扒拉回老刘家的碗里——这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汉家本质上,都只发生了一件事。
刘吕相争。
太祖在朝,吕氏蛰伏;
太祖驾崩,吕氏逐渐露出獠牙;
孝惠驾崩,吕太后再也没了顾忌,开始肆无忌惮的遍封诸吕,甚至于在临终之际,做出那般耐人寻味的临终托付。
而最终,出乎所有人意料的‘诸侯大臣里应外合共诛诸吕,代王刘恒扮猪吃虎君临天下’,则终于为这段长达二十多年的内部斗争画上句号:刘氏在付出太祖诸子(八人其中的六人)、孝惠诸子(全部),以及让齐王一脉萌生出野心的代价,惨胜。
至于吕氏,则一着不慎,满盘皆输,从灵魂到肉体,都被泯灭在了政治斗争失败之后。
明白这些往事,以及这些往事背后所暗藏的斗争后,再来回过头:金布律,究竟意味着什么?
——作为一部由吕太后全权推动,并颁行于天下的商税律,金布律这三个字,属于绝对意义上的‘吕太后政治遗产’。
也正是因为如此,诸侯大臣共诛诸吕,迎立代王刘恒入继大统之后,才会没有丝毫迟疑的将包括金布律、津关律在内的诸多法律一次性废除。
难道当时的诸侯大臣们,不知道收取商税的必要性?
难道那些历经磨难,见惯了大场面,从开国之时的尸山血海中爬上来的人,不知道这样一部法律存在的必要性?
和孝惠刘盈-赵隐王刘如意二人的夺嫡之争一样:金布律存在的必要性,有诸多方面的原因可以佐证;
但废除这部法律,则只需要一个不容置疑的理由。
这部法律,是吕太后所颁布。
吕太后是错的!
在诸吕之乱爆发,并被顺利平定、诸吕外戚被尽数铲除之后,吕太后只能是错的,也必须是错的!
政治斗争历来都是赢家通吃,失败者满盘皆输;
既然吕太后是‘错’的,那吕太后所做出的一切决定、所颁布的一切法律,也都必须是‘错’的。
废杀前少帝?
弑君!
扶立后少帝?
篡立!
连孝惠皇帝的诸多血脉,都因为吕太后‘错’,而被归为‘诸吕淫乱后宫所出’‘前、后少帝及孝惠诸子,皆乃吕氏子’,自然就更别提区区一纸金布律了。
于是,魔幻的一幕出现了。
——吕太后是‘错’的,是奸诈黑暗邪恶的;
所以金布律是‘错’的,是祸国殃民、荼毒天下的;
而金布律是错的,自然就意味着一部针对商人收取商业税的法律,是绝对不应该存在的。
于是,任何一个试图通过立法,来向商人群体收取商业税的皇帝,也都会是‘错’的······
离谱吗?
很离谱。
夸张吗?
一点都不夸张。
这就是封建时期的政治斗争。
赢了,你即便只是个残缺的宦官,也照样可以权倾天下,指鹿为马;
输了,你哪怕是九五至尊,也依旧难逃臣下的灵魂质问:陛下为什么要造反呢?
“陛下为何要再提金布律?”
“就算是不提这三个字,通过其他的方式来收取商税······”
“——为什么非得用‘金布律’这三个字呢?”
“哪怕换个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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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将如侯处死,带领胡人骑兵开进长安;又征调船兵楫棹士,交给大鸿胪商丘成指挥。当初,汉朝的符节是纯赤色,因刘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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