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案中案(32)

    第66章案中案(32) (第1/3页)

    起初,马弘文对王元鹅的“自杀”持有较深的怀疑态度。

    在他看来,一个人要自杀,就和要去杀别人一样,必须得有充足的“作案动机”。尸检报告只能作一参考,是重要证据,但并不能真正为王元鹅的死定性。

    尸检报告是根据现场环境和王元鹅的尸体特征得出的结论。在马弘文眼里,这些东西都可以通过人为布置,最终让警方“鉴定得出”这一结论。线索和尸体是会“说话”的,但在高明的“犯罪大师”的有意布置下,有时候也会“说假话”。

    在尸检报告的基础上,如果同时还能找出“自杀动机”,那么王元鹅的死才能真正被定性。

    因此,尸检报告出来前后,马弘文一直在就王元鹅的社会关系进行紧锣密鼓的调查,试图找出他的“自杀动机”,或者说是在调查了解他有无“被杀”的事端或可能性。

    经深入调查,王元鹅服用的三唑仑超出医院配给分量的部分,系他本人通过张培从黑市上购买。张培就是电视台派出居中联络、照顾王元鹅的人。

    张培是王元鹅上吊前接触最多的人,也是最后一个和王元鹅有联系的人,更是现场的第一发现人。王元鹅如果是他杀,张培毫无疑问就是首要嫌疑人,更是着重调查的首要对象。

    从保存的影像档案来看,张培瘦巴巴的,王元鹅的死让他深受打击,显得精神萎靡,脸色苍白,看起来就像个吸食毒品的“粉子鬼”。

    “为什么要帮王元鹅从药贩子手里购买三唑仑?”马弘文的小眼睛一直盯着张培,在得知王元鹅是通过他非法购买的三唑仑后,开门见山地问出了第一个疑问。

    张培一直怀疑对面坐着的那名矮矮胖胖的警察在闭着眼睛打瞌睡,直到对方开口发问,才确定那人应该是睁着眼的。

    王元鹅死后,这并不是张培第一次被警方问话。但之前找他问话的并不是马弘文,而是其他人,问的问题也基本集中在王元鹅死的当天夜里他在哪里、在做什么、有无不在场的人证物证等。张培都一五一十的老实交代,经核实后基本被排除了嫌疑。

    但王元鹅通过张培购买了三唑仑这一事实被警方挖掘出来之后,他又重新成了被怀疑的重点对象。

    高明的谋杀案作案人,作案时不一定非得在案发现场。

    比如投毒谋杀,作案人只要掌握被害人的作息时间和生活规律,完全可以事先将毒药溶入被害人饮用的食物、水源中。

    再比如,一些“教唆自杀”案中,作案人利用被害人受挫、情绪悲观等特有条件,通过对其进行Pua或洗脑等方式,灌输“自杀就是解脱”“死了就一了百了”等消极思想,最终教唆推动受害人“自杀”。

    毫无疑问,张培对王元鹅的个人情况、情绪状况都掌握得比较清楚,同王元鹅的联系和接触的时间较长,并且极为密切,完全具备“教唆他人自杀”进而“帮助自杀”的犯罪条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