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儒家皮,法家骨

    第四十章 儒家皮,法家骨 (第2/3页)

 嬴政笑道:“先生,犬子的学识不如先生,还请先生不要计较。”

    “村长言重了,只是学识不够就乱教人,有些误人子弟而已。”秦安说道。

    他的话引起了众人的认同,只要扶苏不以为然,他觉得淳于越能称为博士,怎么可能没有学识。

    秦安继续说道:“接下来说法家。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法家的真正源头应该是在商纣王的时候开始的。

    他发明的炮烙之刑就是律法中的一种刑罚。

    法家思想很简单,依法而行,而且非常的现实,是国之根本。

    只是前期的律法非常的极端,算是酷刑吧,就像大秦的律法非常残酷,被后世称为暴秦的真正原因就是秦律太残酷了。

    国家不仅仅需要律法,同时需要相应的监督和检查,对律法进行修改,不然很难作为大国长久的治国方式。

    所以秦朝灭亡后秦律也就被废了。

    法家思想,其实是在封建制度下最有效的一种治国思想。

    法家强调治国有两大要点:一是赏善罚恶,绝不手软;二是御臣有术,君王需无喜无悲。

    如果硬要说的话,四个字就能体现法家思想:依法治国。”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让儒家独大?”扶苏不服气道。

    秦安说道:“我不是说过了吗,儒家思想顺应了当时的大统一,汉武帝才罢黜百家,独尊儒家。

    然而儒家只是皮,法家才是骨。历朝历代都是用儒家的思想御民,法家的律法治国。

    简单的一件事,杀人偿命,为何要杀人偿命,凭什么杀人偿命?什么的情况下杀人是不需要偿命,什么的情况下杀人不但不需要偿命,还能受到奖赏?

    小苏,你能回答这个问题吗?还有你能确保杀人者必须得偿命吗?”

    扶苏顿时哑口无言,杀人偿命自古以来的道理,可是到了秦安嘴里,这杀人不一定要偿命,这不是违反了自古以来的道理吗?

    李斯说道:“杀人者应弃市。不管他是为了什么杀人,朝廷都要抓人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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