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3章筛选机制

    第403章筛选机制 (第2/3页)

和修法所成立的。

    参议员的职责也是围绕这个任务展开,但律法所涉及到的行业和地方实在是太多了。

    几十个人自行修改增补,肯定不够全面和专业,许多地方都容易出现错漏和不清楚的地方。

    而众议员的作用也就清晰了,就要就各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之处,提出专业的修改意见。

    所以,他们应该都是各行各业的翘楚,以及地方上的基层官员,只有他们才了解具体情况,提出专业的建议。

    因此众议员提出修改方案,参议员进行磋商把关,最后整理出合理的法规,交由皇帝审批。

    虽然最后的结果还是由皇帝批准,但是一般没有特殊理由的情况下,估计都不会轻易驳回议会的结果。

    所以议会的权力非常大,他们所提供的法律条文,会直接影响到各行业的利益,这一点,朝廷大佬们都清楚得很。

    因此筛选机制的公平公正,就直接涉及到了国家的利益,容不得半点的马虎。

    “臣认为,地方官员代表的选拔要容易一些,按照政绩考核的结果,选取事实当年职务的人员即可。”

    作为新上任的首辅大臣,袁盱自然不能像以前那般沉默寡言了,内阁说白了,就是帮陛下分担政务的机构。

    再也不可能像以前在秘书省的时候那么轻松,有事情的时候,必须要负起责任了。

    他的提议很快就得到了其他内阁大臣的赞成,这个办法简单有效,依托于大汉成熟的政绩考核系统,一举两得。

    伤脑筋的是行业代表的选拔,这里面可能涉及到太多的利益纠葛,稍微不注意,就失去了公平的原则。

    结果一旦出现偏颇,就会直接影响到律法的公正性了,到时候很容易沦为某些私人利益的代言。

    近些年来,大汉的主要行业,都已经成立了行业协会,像纺织业,钢铁业,采矿业和建筑业,都有大型的商会。

    只是由于各地发展的不平衡,暂时还无法覆盖到全国,但本行业比较发达的地区,都有商会。

    各个商会又联合起来,成立了联合商会,要想选拔专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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