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回 工资不等于奖赏

    第二百三十五回 工资不等于奖赏 (第1/3页)

    王在晋,字明初,号岵云,河南浚县人。万历二十年进士,如今以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经略辽东蓟镇天津登莱等处。

    但他实际管辖的区域,只有山海关和辽西。

    蓟镇是蓟辽总督王象乾在管辖,登莱等地包括金州镇都归登莱巡抚袁可立。

    名义上王在晋管着金州镇,所以杨承应写几份邸报,其中一份就交给了王在晋。

    王在晋得知自己麾下的千户被杨承应扣下,也不太在意,少了一个千户多大点事。

    但杨承应的邸报,引起他的极大兴趣。斩首二百级旗丁,这军功挺不错的。

    几乎与此同时,义州送来另一则好消息,敖汉、奈曼部落的首领小歹青与建虏交锋,互有胜负。

    “哈哈,果然有效果!”

    王在晋高兴地说道:“我通过抚赏林丹汗,使蒙古的敖汉、奈曼部落出兵,差点收复义州。”

    说罢,他提起笔来,就想向朝廷报捷。

    “王大人,这件事有些蹊跷。”

    宁前兵备佥事袁崇焕泼了一盆冷水。

    “能有什么蹊跷?”

    王在晋说道:“小歹青在邸报上说的很清楚,他与建虏激战一场互有胜负。”

    “可是义州还是丢了,不是吗?”

    袁崇焕继续泼冷水,“无论他奏报写的如何天花乱坠,这都是不争的事实。”

    这话,王在晋可不爱听。

    他甚至觉得袁崇焕是死脑筋。

    “问题不能这么看。”

    王在晋说道:“你想,蒙古人率军攻打义州,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只要我们抚赏得力,蒙古人还会继续替我们打建虏。”

    “既然是抚赏,那也应该直接给小歹青,而不是给林丹汗。”

    袁崇焕说道,“我早听说林丹汗徒有大汗之名,根本没有能力号令小歹青等部落首领。”

    王在晋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来。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是挑战我的抚赏政策,认为不应该给予林丹汗抚赏。蓟辽总督王大人都觉得没问题,你居然有问题。

    于是,他不听袁崇焕的劝说,执意上奏朝廷,向朝廷申请一百万额度的抚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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