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六回 新的历法

    第七百三十六回 新的历法 (第1/3页)

    廷议,指的是君王与大臣一起讨论商议国家大事。

    自秦朝开始。

    到了明代,明太祖规定,廷议意见不一致时,应摘要奏闻皇帝作裁决。

    取消了遵从多数人意见的原则。

    杨承应也拿来用,但是在廷议原本的含义上加了一条,立法权。

    也就是说,属于他管辖范围所执行的法律,都以廷议商量出来的为准。

    其他机构,无权立法。

    如果出现法律漏洞,也要等到第二年廷议,在会上商讨。

    只不过,第一次廷议有些不同。

    此次要在廷议上,通过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各类律法和条例,成为这个全新政权的基石。

    首先确定的是四院制——政事院、枢密院、大理院和都察院。

    政事院首脑,称首相。

    首相的副手是副相,有左右二副相。

    首相有事则左相代理,左相出事轮到右相。

    范文程任首相,宁完我是左相兼外务部尚书。代善是右相兼理藩院尚书。

    下设大学士,分管一些部门。出了事,大学士要负责。

    比如,多尔衮是大学士,兼管农工商、水利、国子监等。

    枢密院管指挥和军队,枢密使依旧是杨承应兼着。

    枢密副使是祖大寿,实际管理枢密院大小事务。

    凡是挂着枢密副使的头衔,都不实际管理枢密院。

    兵部和枢密院有区别。

    兵部管全境武装力量的建设,如征集、编制、装备、训练、军事科研,但不负责军队后勤和装备。

    军队的后勤归枢密院下辖的总辎重司,装备则归枢密院下辖的总军械司。

    说直白点,新兵归兵部,战兵和辅兵归枢密院。

    大理院负责案件审理,都察院负责监察百官。

    鲍承先担任大理院卿,张存仁担任都察院左都御史。

    廷议比预想的开得更久,一直到初十才散会。

    而在散会的当天,杨承应石破惊天的宣布了一件事:

    “旧历已经不能再用,徐老曾主持编纂了一本新的历法书,叫崇祯历法书。”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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