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告示与普通人

    第二章 告示与普通人 (第1/3页)

    东铎人的政治形式,看起来是独裁,实际上比较民主,这与他们最初的建国形式有关。

    东铎最早是由神道族、天道族、人道族、鬼道族和魔道族,五个民族共同创建。为了均衡权利,五个民族的族长合起来组成联合执政厅,所有的事情,都由执政厅来决定。后来人道、鬼道、魔道三族由于各自的原因,日渐衰落,也就逐渐的退出了政治舞台,反而是由神道族和天道族共同接管了。这自然而然的就与原来的执政方式有了很大的区别。

    现在的东铎,最高执政者,就是麦氏家族,他们是天道族的后裔,也是现在的王族。但是和封建王朝不同,他们的这个王族,只在一些事情上有独断的权利,大部分的权利也是处于被架空状态。因为王族的下面,还有大祭司、侍卫长、财政大臣和三老院。

    东铎人的大祭司,除了掌握着天文、祭祀、占卜等方面的事情,同时还管理着整个国家的宗教事宜,以及外交政策,也就是说,东铎人的外交官,都是僧侣。而大祭司这个职务,和王族一样,也是世袭的,就是冬氏家族,他们是神道族的后裔。

    侍卫长则是东铎人的最高军事长官,他由三老院和王族共同任命,掌握着整个国家的军事事宜,包括各地方军事官员的任免,部分地区的军事调动等等,可以算是一个独立的部门,但又不完全独立,大的军事行动,还是要经过王族和三老院。

    财政大臣同样是由王族和三老院共同任命的,但近一百年来,却都是出自黄氏家族。他们掌握着王国的经济命脉,并且已经成为了一个完全独立的个体,既不由王族直接管制,也不听命于三老院。但他们在政治和军事上都没有实际权利,因此在民间,人们称他们为中间人,不上不下,居于中间。

    在整个儿东铎,权利最大的,其实是三老院。他们代表着民意,是由各地区的人民直接选举出来的。他们几乎拥有着东铎人所有事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各个部门的人事任免、刑事刑法、军事管理等等,都必须经过他们之手。由于是人民选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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