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利用太初主神的名义作恶?

    第三百三十六章:利用太初主神的名义作恶? (第1/3页)

    如今。

    水蓝星的天地人三道之间,以人道为主,地道与天道为辅助。

    人间的人类死亡之后,会按照其一生行事判断善恶,不善不恶,亦或者小善小恶者,都是直接让其保持真灵印记投胎转世。

    大善之人的话,就多了一个选择,要么留在地府当阴差,要么就去往天庭当个天兵小仙吏之类的。

    对于大恶之人,玄清觉得对方不配活着,直接抹去真灵印记,只留下纯粹的真灵投胎。

    在游戏世界中,死亡与存活的界定并不是肉身和神魂,而是看真灵印记还在不在。

    若是真灵印记还在,即便是投胎转世,若是机缘巧合拥有一定的修为,是能够觉醒前世、乃至前前世的记忆的。

    而如果真灵印记不在,便相当于这个‘人’已经彻底的消失了,除非是有人打破时间长河,从过去将其寻找回来。

    还有最坏的一种。

    那便是直接‘泯灭真灵’,这般情况下,相当于将其最基本的粒子都磨灭,将其从时间线中抹去。

    以上几种方式,便是对应的混沌忘情釜产生的忘情水数量。

    一碗洗涤神魂,对人是有好处的。

    两碗洗涤真灵,彻底让你告别过去,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已经不是你了。

    三碗下去啧啧过去现在未来,三条时间线上,皆没有你的生存之地。

    等到槐青云和苍青宇也离开之后。

    清平山上,便只剩下了玄清独自一人。

    “在月球上闭关了月余,不知晓存又存了多少香火。”玄清站起身来,目光看向远处。

    心念一动,运转《吞天圣功》。

    刹那间。

    第三只眼睛睁开,一枚接近椭圆形的翠绿种子,绽放着玄奥的道韵。

    在这种状态下,整个水蓝星就好似化作了他的肉身一部分,所有的一切都如臂指使。

    “聚!”

    玄清轻喝一声。

    整个存在水蓝星中的香火之力,瞬间便汇聚在清平山上。

    这便是将水蓝星炼化成吞天树种的便捷之处,一念便可操控水蓝星的所有。

    像收集香火这种事情,以前还需要用到权柄之力,并未弄出很大的动静,以至于都让水蓝星上的修炼者们察觉,还摸索出来一个‘主神祝福’的规律。

    而他现在,进入到吞天树种的状态之后,只需要念头一动,瞬息之间,便能悄无声息的将香火汇聚。

    “咦?”

    看着悬浮在面前的这些香火,玄清却是皱起了眉头。

    他发现在这些香火当中,有一小部分是从西方那边诞生的。

    若只是普通的香火的话,倒也没什么,毕竟经过这么多次的人前显圣,虽然道门没有去西方那边开拓道观,但依然有许多人信仰着太初主神。

    但怪就怪在这些西方诞生的香火中,有一部分,竟然蕴含着众生怨念。

    你若问众生怨念是什么?

    游戏世界的释门便最擅长收割众生怨念,便是在生灵痛苦的时所产生的信仰,便会蕴含众生怨念。

    神魂透体而出,瞬间便将整个西方给覆盖,凡事神魂覆盖之处,所有的信息尽收脑海。

    “岂有此理!”

    玄清面带怒气。

    他已经很久都没有发过火了,上一次动怒,还是因为群岛随意排放污染。

    在神魂笼罩西方的感知下,他发现了这些‘众生怨念’的源头。

    竟然是.

    一群人以身穿道袍,伪装成为道士的身份进行作恶,最后还要放下一句话,说他们乃是太初主神之人。

    更可笑的是。

    这些伪装成道门的人,有的是白皮肤蓝眼睛的黄毛、有的是嘴唇外翻的黑子,压根就没有一个黄皮肤。

    光是作恶倒也罢了,西方也不属于他的管辖范围,并且他也不在乎西方到底怎么样。

    但这些人以他的名义进行恶事,并且还弄出了这么一堆众生怨念来恶心人。

    这就好似你在吃饭的时候,有人往你的食物中洒下一些米田共,虽说没有直接伤害你,但是却非常的恶心人。

    这几年来,因为太初主神降下了太多的神迹,特别是前一阵子群岛国的事情,更是引爆了世界。

    连带着以前的手捞陨石、玉符治疗疫病.等等事迹,也重新被趴了出来。

    如此!

    这些家破人亡者的信仰,便会蕴含众生怨念,若是被修炼者吸收,轻则堕入魔道,重则身死道消。

    即便是游戏世界的释门,之所以搜集众生怨念,也都是用来炼制特殊的心神类的法器。

    之前在游戏世界,第二次收到观音打赏的时候,那些香火信仰之中,便蕴含了大量的众生怨念。

    虽说以玄清的‘混沌功德圣体’来说,这些众生怨念根本就伤害不了他,并且还能够被当做养料同样吸收。

    但他玄某不是洪荒中释门那般无耻,这利用百姓的怨毒生产出来的怨念香火,他还不屑于去吸收。

    “看来.十八层地狱的群岛本子人,又要多一些玩伴了。”

    玄清目光冰冷。

    西方、弗朗达州!

    某个繁华的城中小镇,虽然已经是夜晚,但高度现代化的都市,却依然让这里灯火通明。

    周志华、五十六岁、年轻的时候因为某些原因,携带着家眷,从大炎国跑来了这里生活。

    相对于西方的散漫而言,大炎国人都能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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