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法官的心,似海深

    第149章 法官的心,似海深 (第2/3页)

抵押权仍然购买,其应当知道存在不能过户的风险,即使案涉车位买卖时尚未抵押给被上诉人,也存在“一个车位卖两次”或者再次被抵押给第三人的风险。

    所以不管被上诉人是否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查,上诉人都是有过错的。”老律师开动脑筋终于想到了怼法官的方式,当然这种怼是变相的,他不敢直怼,因为人家说的对,银行确实存在失误。

    “被上诉人,伱们说上诉人在抵押权存续期间买卖车位,抵押权人是谁?”男法官问道。

    “抵押权人是个个人,具体名字在一审的案卷中有记载,我不记得了。”老律师道。

    “上诉人你们知道这事吗?”男法官看向方轶。

    “本案一审不是我代理的,我在调阅案卷时见过,上诉人在购买车位时,车位上确实存在抵押权,但是该抵押权在上诉人购买车位后,注销了。上诉人认为,已经注销的抵押权不构成车位过户的障碍。”方轶道。

    “被上诉人,是这样吗?”男法官问道。

    “是的,被上诉人在进行抵押前,此前车位上的抵押注销了。但是这并不能免除上诉人的过错。”老律师揪着这一点不放。

    “之前的抵押权人与你们有关系吗?”男法官问道。

    “没有关系。”老律师道。

    “既然与本案无关,你们以此来主张上诉人存在过错的法律依据何在?”男法官问道。

    老律师哑火了。他身旁的小姑娘觉得太憋屈了想争辩两句,却比老律师拦住了。老律师知道这么争辩没有任何意义。

    他在想怎么回去跟银行的人交代,因为之前的抵押物尽到是他们律所派人跟着银行的人一起做的,如果这案子败诉是因为尽调的问题,恐怕以后律所想再跟银行合作就难了,搞不好自己的业务也会受影响。

    坐在对面上诉人席位上的方轶,此时心情很好,但是他也不敢掉以轻心,因为他曾听在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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