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这不是抹稀泥吗!
第220章 这不是抹稀泥吗! (第2/3页)
后者一听心里来气,入门盗窃还有理了!给你两万元还嫌少,爱去哪告就去哪告,老子一分不给,看你能咋着。
没过多久有人跑到赵三化家,说看到刘家人去法院起诉了,让他早做准备。赵三化虽然觉得自己有理,可他也知道合理的事不一定合法,合法的事不一定合理,心里打起鼓来,于是想起了方轶。
赵三化说完,方轶沉吟不语,刘元放下酒杯,问道:“方律师,你看三化家的案子,得陪多少钱?”
刘元觉得小偷仅是偷东西而已,罪不至死,而且赵三化饲养大型烈犬放在院子里不拴,把人给咬死了,自身也有一定的错过。所以他觉得一个大活人没了,小舅子多少得赔偿点钱给刘家。他的潜意识里认为“谁死谁有理”。
根据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法律理论和规定,作为特殊侵犯类型之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区别于一般侵权,采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饲养人无过错,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我觉得这事,三化兄弟未必需要赔偿对方。”方轶想了想,抱着膀子道。
“哦?怎么说?”刘元和赵三化齐齐的看向方轶。
“三化家的案子与一般的狗咬人案不一样。
首先,刘财是盗窃惯犯,在三化家没人的情况下,爬墙进院,非法闯入私宅,这本身就是违法的,其目的不言而喻,肯定不是想进去帮三化家打扫卫生。
另外,他是一个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在知道三化家有大型猛犬的情况下仍然翻墙入户,由此导致的风险应该完全由他本人负担。
除此以外,三化兄弟不在家,对于狗咬人的事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