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9章 从旧兼从轻原则

    第519章 从旧兼从轻原则 (第1/3页)

    “案发当日,你都做了什么?被害人为什么会在你家?”检察员问道。

    “我去学校门口找他,骗他来家里吃饭,并让他捎信给他姐姐连玉,他有些不情愿,我就把他强行拉回了家,然后用绳子把他绑了。”孙大林道。

    “你把被害人绑回家后,做了什么?”检察员道。

    “我打电话给连家,让他们准备二十万送过来。否则我就杀了连震。”孙大林道。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的目的是什么?”检察员问道。

    “我娶他姐姐连玉花了十八万,饥荒现在都没还清,连家人鼓动连玉要跟我离婚,我要把之前的钱都要回来。”孙大林道。

    “你说连家人鼓动连玉与你离婚,你是怎么知道的?”检察员问道。

    “我猜的,连玉跟我过得好好的,为什么一回娘家就提出离婚,肯定是她家人搞的鬼。”孙大林道。

    他嘴上说连家人鼓动连玉离婚,但是根本提不出证据,全凭他的想想和猜测。之前方轶也曾问过他这个问题,但是找不到任何证据,连家人又矢口否认,只得作罢。

    “你媳妇连玉为什么回娘家?”检察员问道。

    “我……我打了她。”孙大林吞吞吐吐道。

    “你打过几次?”检察员刨根问底道。

    “打了……我也记不得了。”孙大林有点发蒙。

    “不是十八万吗?为什么你要二十万?多要的两万是什么钱?”检察员道。

    “那是对我的补偿。”孙大林道。

    “你收到钱了吗?”检察员接着问道。

    “没有。连家人报警了。我为了报复连家,就用刀捅了连震。”孙大林道。

    “被害人身上的伤是谁遭成的?”检察员问道。

    “是我。我用刀弄的。”孙大林道。

    “审判长,公诉人问完了。”检察员道。

    “被告人孙大林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问道。

    “辩护人需要发问。”方轶说完看向被告席上的孙大林:“被告人孙大林,案发前你是否去过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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