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2章 反正我没钱
第632章 反正我没钱 (第2/3页)
贷款到期后,信用社派人上门多次催讨,但此时的余三强手上已经没有资金,无力偿还借款。
信用社准备起诉余三强,拍卖贷款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但是律师看过案卷材料后,发现两次贷款的抵押物均未办理抵押手续。
此后,信用社的律师发现了更严重的问题,三强预构件公司的土地、厂房和办公楼(包含上述两项贷款的抵押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已经被余三强作价人民币八百九十万元,一次性转让给了本地的一家水泥厂。
经信用社与水泥厂老板姜林沟通,据姜林说,在签订《资产转让协议》过程中,余三强向其隐瞒了三强预构件公司厂房和办公楼已经被抵押给信用社的事实。余三强收到姜林的水泥厂给付的八百九十万元转让款后,将款项偿还了两家公司的债务。
随后信用社以贷款诈骗为由向警方报警,警方在余三强家中将其控制,此后检察院下发批捕通知,并经案件移送到了当地中院。
经过审理,当地中院认为:被告人余三强明知三强预构件公司的厂房和办公楼已用于信用社贷款的抵押而将该厂房卖掉,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判决:被告人余三强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宣判后,余三强不服,上诉于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那家三强机加工公司现在什么状况?”方轶问道。
“信用社的贷款到期前就卖了,钱都还货款了,我现在是身无分文。”余三强很滚刀肉的看向方轶,那意思:爱咋滴咋滴,反正我没钱。
“姜林在你们当地开办水泥厂,他不知道你贷款抵押的事?”方轶疑惑的看向余三强。
“其实这事我跟他提过,但是当时供应商天天堵门催我还钱,我急着用钱,他拿着合同给我说没事签完合同过完户后,他帮我平账。没办法我就签了字了。可谁知道这狗日的事后不认账,说不知道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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